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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0MABYWFER36 | 建设单位法人:舒思军 |
| 王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城陵矶新港区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岳****服务中心407室 |
| **众联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园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城陵矶新港区 ****城陵矶新港区 |
| 经度:113.237222 纬度: 29.4713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0 |
| 岳港环评〔20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BYWFER36001Z |
| 2025-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0MABYWFER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13825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E00BQF0Y | 竣工时间:2025-08-08 |
| 2025-08-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08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980-1-1.html |
| 扩**冷散热器、钢结构生产线、压力容器的抛丸喷漆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冷散热器、钢结构生产线、压力容器抛丸喷漆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0台水冷散热器、年产2000t钢结构、1000t/a压力容器的抛丸、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0台水冷散热器、年产2000t钢结构、1000t/a压力容器的抛丸、喷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抛丸、下料、焊接、上漆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下料、焊接、上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本项目油漆房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高度未能达到相关要求,排放速率按照标准值严格50%执行),VOCs、二甲苯执行**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1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O3) 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3限值要求。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现有废水总排放口( DW001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临港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水质净化厂。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油漆房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本项目油漆房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OCs、二甲苯可达到**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1浓度限值,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抛丸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O3) 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 -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DB43/1356-2017)表3限值要求。已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现有废水总排放口( DW001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临港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港水质净化厂。已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已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油漆房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要求建立健全环保制度与机构,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监测计划。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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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23 | 0.81 | 0 | 0 | 0.23 | 0.23 | / |
| 1 | 隔油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临港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最大值为7.5,氨氮的浓度最大值为17.6mg/L,COD的浓度最大值为62mg/L,总磷的浓度最大值为0.31mg/L,总氮的浓度最大值为38.4mg/L,SS的浓度最大值为9mg/L,BOD5的浓度最大值为15.2mg/L,动植物油的浓度最大值为0.83mg/L,废水中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及临港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标准(取两者较严限值) |
| 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油漆房废气排放口DA002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油漆房废气排放口DA002的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1.23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45mg/m3,排放浓度均可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抛丸废气排放口DA003的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减震垫、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油漆房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已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化品仓库、油漆房等区域的防渗防腐工作,强化日常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
| 1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已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管理台账。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1000t/a压力容器的抛丸和喷漆不再外委,本项目抛丸机和喷漆房供本项目钢结构和现有工程压力容器共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城陵矶****处理厂。大件原料堆放区、配件库、焊材库、危化库、气体库、乙炔库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1000t/a压力容器的抛丸和喷漆不再外委,本项目抛丸机和喷漆房供本项目钢结构和现有工程压力容器共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城陵矶****处理厂。大件原料堆放区、配件库、焊材库、危化库、气体库、乙炔库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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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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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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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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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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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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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