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委会委托开展****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一、规划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及规划范围
****位于**湾北岸、**市东**,东邻**省****总厂(“**石化”)接壤,西面与**港城(乍浦)相邻。
****核心产业区的规划范围为29.8平方公里(与上一轮规划范围一致),分为两个片区。东片区:**浙沪交界,南至一线海堤,西至规划滨港路,北至G228国道,面积约28.6平方公里。西片区:**独广公路,南至G228国道,西至黄姑塘,北至创业路-运港河,面积约1.2平方公里。
2、规划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2980.2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849.42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1130.82公顷,其中农林用地1024.20公顷,陆域水域106.62公顷。
近期规划常住人口1.2万人,远期规划常住人口1.75万人。
3、规划目标
建设“四港”联动发展的**湾共同**融沪示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临港产业**。
4、产业定位
立足**港镇现有产业基础与**禀赋,围绕石化产业园、临港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五金产业园四大核心平台,实施“强链、提效、创新、转型”差异化发展策略,构建特色鲜明、协同联动、绿色高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材料、先进装备、现代物贸”三大主导产业,着力培育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新能源三大**产业,“3+3”产业融合发展。
二、规划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
1、规划实施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本次预测结果可知:近期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小于-20%,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远期规划实施后,预测区域中常规污染物(SO2)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在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叠加终值也均能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远期规划实施后,区域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规划****园区废气治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计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的相关要求。因此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规划实施水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
根据规划实施前后用地布局变化情况,结合规划区污水收集情况,区域内各类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市****公司处理;规划区农林用地不增加,农田径流污染源不会增加,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进一定的影响。
而雨水一般较为清洁,直接排放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2)地下水
只要区块内企业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渗工作,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地下水监控计划做好规划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可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现象,则区内企业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对规划区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较小。
(3)海水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新增废水总量在**市****公司处理容量范围内。本评价引用《****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湾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在尾水达标排放、正常排放工况下,根据海洋预测结果,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所在海域功能区及相邻功能区的类别;项目实施后的总氮、总磷对海域的浓度增量均小于原审批情况下对海域的增量。目前,**市****公司二期提标改造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磷出水水质由《****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提升至**省地方标准《****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未来该功能区的污染负荷将进一步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要点(试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3 号)等文件要求,排入**湾的污染物将大幅削减,**湾水环境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湾水质稳中趋好。
3、规划实施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今后规划区新引进的企业,应通过各设备噪声治理,结合车间、厂房特点优化厂区的平面局部等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噪声控制,使厂界噪声达到规定标准。尤其是工业区与居住区距离较近的,对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考虑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缓冲带及绿化隔离带等优先建设。在此基础上,规划实施后基本可保证噪声排放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要求。
4、规划实施固废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没有超过相应的处理处置能力范围,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只要加强中间过程的环境管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5、规划实施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部分企业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不少装置和设施处在高温或高压条件下运行,贮存系统量大种类多,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根据泄漏风险事故预测结果,有毒有害物质的毒性终点浓度-1、毒性终点浓度-2影响范围内均不涉及敏感点。但由于本次规划区域敏感点较多,化学品储罐火灾二次污染物事故风险可能会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和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本报告要求一旦发生化学品储罐火灾事故,应第一时间启动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通知下风向居民撤离,将事故污染对保护对象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规划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汇总表
| 分类 | 主要措施 |
| **环保 对策和措施 | 土地** | 1、加强对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 2、建立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格局,严格控制土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在严格执行《**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大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加大用地容积率,控制绿化率,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3、加强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土地**要素保障的引导、统筹和控制作用。按照工业用地性质,严格****学校用地的距离。 4、通过提升土地容积率、增加厂房高度等方式,提高土地的空间利用率。 |
| 水** | 1、严格按产业环境准入条件和总量管控要求进行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和企业进行选择,避免引入高耗水产品项目。对于已引入的相对耗水量大的项目,应通过持续清洁生产改造,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减少新鲜水耗。要求开发区积极发展节水型工业,禁止高耗水、难处理的水污染项目入区,严格按照规划定位执行。同时,开发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都应积极推行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备。 2、实施城市分质供水。建立城市生活、工业分质供水体系,将生活供水****工业园区供水系统相分离,使水库优质水优先用于群众生活,实现优水优用。****园区供水可用河网供水为主,同时与生活供****联通的模式,以扩大可供水量和降低供水成本。 3、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水耗指标、能耗指标并重刚性约束。建议水耗指标应设定在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4、建议开发区内企业,特别是耗水量相对较大的企业积极开展中水回用,处****开发区内及中心**的绿化、环境用水和一般工业用水;建议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从**、环境、经济等方面对中水回用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论证,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加强工业给水管理,对工业用水进行严格计量、控制和管理;积极推行给排水管网地面化、管架化,减少管网漏损损耗;对用水大户实施水平衡测试,减少漏损和用水不当损耗,提高用水效率;发展新型输用水管材,研究开发管网和设备(器具) 的快速堵漏修复技术。 |
| 能源 | 1、规划区应推广节能灯具和节能技术,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水耗指标、能耗指标并重刚性约束。 2、提高工业项目准入性标准。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区域节能审查管理的意见》(浙发改能源〔2021〕42号)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综合能耗水平要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 3、对重点耗能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加大现场检查与考核力度,消除能源使用单位的浪费现象,如跑、冒、滴、漏等;特别是对重点用能车间,重点耗能设备进行重点监控。 4、园区企业应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能源消耗过程的管理、提高设备综合效率、注重节能宣传和培训。 |
| 环境影响 减缓对策和 措施 | 水环境 | 1、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监管:加强入园项目前期把关,实行总量控制;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鼓励节水生产,提高中水回用。 2、****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应纳尽纳。 3、结合“污水零直排区”、“五水共治”,全面治理区域地表水。 4、加强事故废水处理。 5、强化区域节水措施。 6、全面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着力减少农业化肥投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 7、开展区域联合防治,改善海域环境质量。 |
| 地下水环境 | 1、建立健全合理、可行、****园区级地下水污染防控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和信息公开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加强对地下水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 2、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明确污染状况下应采取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途径等措施。 3、****处理厂等高风险区域,建议对此类高风险区域加强管控措施。 4、由于周边居民生活、农业面源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同时加强对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严格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进一步加强区域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管理。 5、开发区污水管网做好防治工作:首先建议污水管网分段做流量监控,通过流量监控及时发现污水管网破裂泄露段,并启动紧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闭、截留等措施,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其次污水管线应采取防沉降断裂措施,如建设保护沟、采用优质钢管等,减少管线破裂概率,挖填交界区污水管线应安装破裂实时监控设备。 6、园区企业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控制。 |
| 土壤环境 | 1、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2、做好退役场地的污染防控。对于退役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规范进行污染场地调查评估,若有必要,需按规范进行土壤修复,以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的进一步污染。 3、开展工业企业场地污染治理与修复。对于需要开展治理修复的污染场地,污染责任人或场地使用权人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治理修复工作,防止产生遗留污染,满足土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要求。 4、建立土壤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土壤监测点位,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5、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选结果,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将企业防治土壤污染要求写入排污许可证。 6、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 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化、无害化。 |
| 大气环境 | 1、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控制 (1)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盲目无序上马,对存量“两高”项目实行“一项一策”绿色转型方案。**及具备条件的改、扩建“两高”项目,应达到能效标杆水**大气环境绩效 A 级水平。 (2)规划区域采用集中供热为主,区内燃气锅炉需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3)根据“蓝天保卫战”、“五气共治”、“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应积极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春夏秋季臭氧污染等问题,加强 NOx与VOCs协同减排,持续推动PM2.5和 O3浓度“双控双减”,全途径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高水平打造蓝****示范区。 (4)设置产业控制带。为加强异味控制,建议石化产业园西侧、北侧布局污染较轻产业,结合绿化带设置实现石化产业园与居民点之间的有效分隔。 2、积极推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气 (1)加强现有企业生产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区内传统制造企业生产废气的治理要求,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2)对于**、改扩建企业有新增VOCs排放需求的,需采取削减替代方案(1:2倍量削减),以控制区域VOCs排放总量。 (3)加强烟粉尘排放控制。 (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 3、根据《**省“十五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规定,加强扬尘、餐饮烟气等面源治理。 |
| 声环境 | 1、工业噪声控制 (1)规划及项目设计阶段合理布局,设置一定的缓冲隔离带;尽可能选用低声级设备,声级较高的设备应尽量布置在离厂界较远的位置。 (2****园区噪声控制管理,对高噪音设备应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 (3)加强对企业生产噪声的管理,入区项目及现有项目的改扩建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的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及居住区声环境功能达标。加强厂区绿化,****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影响。 2、交通噪声控制 (1)道路沿线合理布局。为减少规划区内主干道、次干道等设施对周边居住环境的 影响,在规划红线控制时设置必要的防护距离。 (2)控制交通噪声源。规划区内**道路应尽可能采用有绿化分隔带的断面型式; 在经过噪声敏感目标时,不宜设计较长、较陡的纵坡。同时,道路宜采用多孔性路面材料,通过减少“气泵作用”压力和吸声,降低轮胎路面噪声。 (3)合理规划交通道路与居民区的距离。 (4)对破损道路定期检修,加强对大型物流车辆的管理,对噪声污染严重路段采取 交通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禁鸣、限速,限制高噪声车辆通过时间。 (5)进入或经过居住区以及其它需要保护的地区的车辆严禁鸣笛,设立禁鸣标志,对规划区内车辆进行限速行驶。加强进出港船舶管理和调度,船舶在作业及进出港时禁止鸣笛。 |
| 固废处置 | 1、生活垃圾:进一步推广垃圾袋装化,以便后续垃圾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垃圾中有用的物质(如废纸、金属、玻璃等)应尽可能回收;园区企业应根据“****园区”建设要求采取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园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设置一定密度的垃圾箱和投放点,环卫部门应及时组织清运;同时园区企业设置合理的生活垃圾投放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2、一般固废:积极推行废物减量化;提高废物综合利用率;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3、危险废物: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固体废物出入口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浙环办函〔2014〕2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4、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自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的产废企业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20706-2013),并参照《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建设焚烧设施,按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进行工况管理和污染控制。 5、园区小微企业尽可能与小微企业集中收集平台(**市****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全覆盖、危废收集处置渠道全畅通,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6、****园区****园区****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危废监管系统,构建基础信息库和危险废物数据库,通过信息化网络、视频监控等系统措施,将企业危废等情****园区危废监管系统内,实现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转移等全链条风险监督和管理。 |
| 生态环境 | 1、优化绿化系统配置,构建地带性植物群落。 2、重视生态保护,发挥生态服务功能。 3、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
| 碳减排 | 1、推进工业结构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产业,优化**配置,优先保障战略性**产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进工业结构低碳化。 2、加强能耗双控和清洁能源替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推进清洁能源替代。 3、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工厂建设;打造绿色供应链;****园区建设。 4、提高**利用效率: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 5、加大碳减排保障措施:完善政策保障;鼓励龙头企业引领;积极宣传推广。 |
| 其他 | 1、****开发区设置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并将开发区环保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 2、建立专项环境管理制度。 3、开发区要加快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及应急监测要求相适应的监测能力建设。 4、企业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确定特征污染物清单。 5、在规划区内、规划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开发区大气预防预警监控点,实现非甲烷总烃、特征污染物及其他无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控。 6、开发区应建立统一的“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建成智慧环保平台系统。 7、重点企业的末端治理设施排气筒要安装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厂界要安装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对采取焚烧法的废气治理设施(直燃炉、RTO炉)安装工况在线监控和排口在线监测装置。 8、各区块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发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修编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9、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10、设置“准入清单”,详见清单5。 |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评价认为,****总体规划(修编)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完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强化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落实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补充信息,事先预约查阅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有关单位、专家和****园区规划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对本规划目标、定位、规模的建议;
2.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规划中入园企业环保措施的主张及意见;
4.您对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5.您对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以张贴公告方式进行。公众可在公告时间内通过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的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相关意见、看法。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管委会 单位地址:**市**港镇翁金线星华段388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3-****7293
2、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马工 联系电话:0571-****9852
公告时间: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管委会
2026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