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一帆明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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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1MA333R486B吴台辉
吴台辉******市
**省**市**市宝盖镇锦泰路1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改扩建项目****
2021版本:068-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市 ******市
经度:118.637500 纬度: 24.777778****环境局
2025-10-16
泉狮环评〔2025〕表57号****0581MA333R486B001Z
2026-04-09100
25****
****0581MA333R486B****
****0581MA333R486B**合赢****公司
****0504MA346JWM4H2026-03-10
2026-04-302026-05-29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五金制品600吨年产五金制品480吨
部分设备未引进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化压铸-分料-品检抛光-喷漆-烘干-品检包装熔化压铸-分料-品检抛光-喷漆-烘干-品检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熔化、压铸、抛光、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喷涂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喷涂废气中的油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调漆、喷漆、点漆、烘干、清洗等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A、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脱模剂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至“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1)高空排放; B、项目抛光机废气产生点下方安装布袋进行收集,抛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2)排放; C、项目对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幕预处理后集气收集至1套组合净化装置(气旋喷淋装置+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3)高空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2 0 0 0 0.12 0.12
0 0.06 0 0 0 0.06 0.06
0 0.006 0 0 0 0.006 0.006
0 0.0006 0 0 0 0.001 0.001
0 0.018 0 0 0 0.018 0.018
0 38880 0 0 0 38880 3888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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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混凝沉淀+过滤”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中心****处理厂处理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中心****处理厂集中处理。漆雾洗涤废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能力8t/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漆雾洗涤废水回用废液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未对生活污水进行检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袋式除尘器” 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污染物为颗粒物)以及脱模剂喷涂废气(污染物为油雾、非甲烷总烃),其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排放限值;油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生产过程”的标准限值。 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脱模剂喷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引至“静电式油雾净化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1)高空排放; 经现场采样检测,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脱模剂喷涂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出口(P1)监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9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67mg/m3 ,油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9mg/m3 ,因此,本项目熔化烟尘、压铸烟尘、脱模剂喷涂废气排气筒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100mg/m3;
2 袋式除尘器 项目抛光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落砂、清理—抛(喷)丸机等清理设备”的标准限值; 项目抛光机废气产生点下方安装布袋进行收集,抛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2)排放; 抛光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出口(P2)监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1mg/m3,因此,本项目抛光废气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
3 气旋喷淋装置+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 调漆、喷漆、烘干及喷枪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及喷漆漆雾(污染物为颗粒物),其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喷漆漆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表面涂装设备(线)”排放限值。 项目对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区域采取单独密闭隔间措施,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幕预处理后集气收集至1套组合净化装置(气旋喷淋装置+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监测编号为P3)高空排放。 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出口(P3)监测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5.9mg/m3 ,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最大排放浓度为0.214mg/m3,验收监控指标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均为未检出,因此,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废气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表1标准限值,即:非甲烷总烃≤60mg/m3,“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 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3-2018)表1标准限值,即: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5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降噪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通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通过安装减震垫、关闭生产车间门窗,避免休息时间作业,采取墙体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向厂界外排放。 现场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贡献值等效声级(Leq)为60.4~64.6dB(A)≤65dB(A),厂界夜间贡献值等效声级(Leq)为50.8~54.7dB(A)≤5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排放标准,能够达标排放。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参照执行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临时贮存场设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a)一般固废:a)一般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生产固废主要为金属废渣21.58t/a、熔渣26.64t/a、尘渣0.33t/a、不合格品4.0t/a、废包装材料0.04t/a,上述一般固废分别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收购。 b)危险固废:项目厂区内设立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废为润滑油空桶0.048t/a、废润滑油0.16t/a、漆渣污泥产生量为2.44t/a、废活性炭4.41t/a、洗涤废水回收废液1.952t/a、废油其产量0.023t/a,原料空桶其产量0.20t/a,经收集后由**市****公司回收处置。 c)其他固废:职工生活垃圾8.4t/a,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统一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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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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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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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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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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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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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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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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