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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66435E | 建设单位法人:刘旭光 |
| 逄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龙源街1号 |
| **汽车厂车架表面处理工艺升级项目 | 项目代码:**汽车厂车架表面处理工艺升级项目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龙都街道龙源街1号 |
| 经度:119.375751 纬度: 36.00604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20 |
| 诸环审报告表〔2025〕9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66435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66435E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公司,**同济****公司 |
| ****0700MA3PJ41KX5,****0704MA3RG5WNX8 | 竣工时间:2025-11-05 |
| 2025-11-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6 |
| 2026-04-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50394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车架表面处理进行升级改造,利用现有车间,设置底盘车架预装生产线1条、喷漆线1条。淘汰自行葫芦、输送链、喷蜡系统等老旧设备,新购置沸石转轮浓缩+RTO废气处理系统、翻转系统、烘干系统、AGV、行车、KBK吊装等设备259台套。技改完成后。原产能保持不变,技术水平明显提升。 | 实际建设情况:购置沸石转轮浓缩+RTO废气处理系统、翻转系统、烘干系统、AGV、行车、KBK吊装设备、机器人升级、辊压/冲压工艺、小件模具、拧紧自动化升级、转运自动化、检测数据刷写设备、安全环保设施升级等设备,可满足M4轻卡、中重卡出口车底盘需求,其标准产能4万台/年。建设前后,厂区总产能不变。 |
| 新增机器人升级、辊压/冲压工艺、小件模具、拧紧自动化升级、转运自动化、检测数据刷写设备、安全环保设施升级等44台套设备,其余与环评一致。变更原因:①为适应汽车制造行业智能化升级趋势,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了机器人、自动化拧紧系统、转运自动化设备等,进一步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和运行效率,减少人为操作误差,提升产品一致性。②原有的喷漆线设备和烘干设备未增加,未引起产能规模及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前后悬架、前后桥、传动轴、板簧、减震器等进行组装--将预装生产线组装的车架底盘采用塑料布或者工装对不需要喷涂的区域进行遮挡--喷漆--流平--烘干--强冷--卸遮蔽 | 实际建设情况:将前后悬架、前后桥、传动轴、板簧、减震器等进行组装--将预装生产线组装的车架底盘采用塑料布或者工装对不需要喷涂的区域进行遮挡--喷漆--流平--烘干--强冷--卸遮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漆废气经四级吸附棉过滤后再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以及强冷废气一起进入**的沸石转轮浓缩+RT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再经现有的36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喷漆废气经四级吸附棉吸附后,与调漆废气、流平废气、烘干废气一同进入**的“沸石转轮浓缩+RTO”系统处理,最终经现有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强冷废气改为经**的15m高排气筒DA041直接排放;面漆烘干天然气经三套低氮燃烧后的燃烧废气分别通过三根**的15m高排气筒DA038、DA039、DA040 排放。 |
| 变更原因: ①强冷废气为涂装后冷却工序产生的大风量、低浓度废气,根据检测结果DA041底盘烘干强冷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浓度为0.17mg/m3,基本无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经有组织收集后直接排放可稳定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限值要求;同时,避免大风量低浓度废气进入沸石转轮+RTO系统导致处理效率下降、能耗增加,符合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原则。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SO、颗粒物,与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成分不同,经低氮燃烧器后单独排放,符合“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环保设计原则,也更有利于后续达标监控。 ③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 971-2018),强冷废气排放口和燃气加热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增加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调整后未增加污染物种类与排放总量,且有利于废气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纸盒、漆渣、废吸附棉、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将环评未识别的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纳入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①本项目环评未考虑调漆、喷漆工序产生漆渣的量,使用130t水性双组份低温漆,大约出漆渣产生量为5.4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②本项目环评未考虑新增废水处理过程造成的污泥量增加,根据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污泥产废系数为4.59E-04t/m3废水,工程进入污水站废水量为917.57m3/a,则污泥产生量约0.42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 | 141.5 | 0 | 0 | 0.04 | 0.04 | |
| 0 | 0.0029 | 12.735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9.8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9 | 0 | 0 | 0 | 0.39 | 0.39 | / |
| 0 | 1.74 | 0 | 0 | 0 | 1.74 | 1.74 | / |
| 0 | 0.167 | 335.5 | 0 | 0 | 0.167 | 0.167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运营期****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pH6~9,COD500mg/L,氨氮45mg/L)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沸石转轮浓缩+RTO废气处理系统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车间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 | 运营期内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置工作。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纸盒、漆渣、废吸附棉、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将环评未识别的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纳入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余与环评一致。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根据环评要求,厂区已进行分区防渗,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等地面进行了重点防渗,并定期维护检查,设置导排沟与事故水池相连,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废水会第一时间被收集至事故水池,防止水体和土壤的次生污染事故。设立三级应急防控体系已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项目设置了规范的取样口,标识牌规范。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按要求安装了VOCs、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
| 车间、办公室、供水电气、污水站、危废库、风险设施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车间、办公室、供水电气、污水站、危废库、风险设施均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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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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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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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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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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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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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