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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动产更正公〔2026〕050号
因该不动产面积变更,现我中心将依职权更正资不动产〔2026〕村第98-01号,更正内容如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刘明辉,不动产坐落于**县罗泉镇雎家村九组。宅基地公告原面积为120平方米,现更正为150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19日前)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237办公室;联系方式:083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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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