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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6年05月29日因我县2025年12月公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现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原文件修订,形成《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发送到****@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地址:**县屯城镇**路54****环境局二楼,邮政编码:571600。(3)咨询电话:****1892。(4)意见应在征求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6-202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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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