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凤栖人才住****发展局 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12-500356-07-05-51283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一批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高新区**镇渝帆路262号,其中本次建设S10号楼栋,室内精装修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面、墙面和天花板饰面工程、水电安装(含开关面板、电线、水管、灯具等安装调试)、家具(含软装家具)、户内门、洁具五金、家电采购及安装、部分拆改及建渣外运等对应图纸、保洁(精保洁),现场指令及设计变更等所有施工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面、墙面和天花板饰面工程、水电安装(含开关面板、电线、水管、灯具等安装调试)、家具(含软装家具)、户内门、洁具五金、家电采购及安装、部分拆改及建渣外运等对应图纸、保洁(精保洁),现场指令及设计变更等所有施工内容。
2.5 工期要求: 暂定100日历天(其中:样板间于15日历天内完成),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发开工令之日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高新one8栋3楼 | 地 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徐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杨老师 |
| 电 话: | 023-****0737 | 电 话: | 023-****0752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开发区****发展局 | ||
| 电 话: | 023-****42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