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听证会公告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召开《****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听证会公告
2026-05-29 10:29

为落实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管理,保障牧区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规定及《******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的函》(内自然资函〔2023〕1027号)文件要求,****牵头起草了《****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

根据《**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262号)第十七条规定,需举行《****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一)听证会时间:2026年6月9日(星期二)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

(四)联系人:奕莉琦

(五)联系电话:182****9818

二、参会人员

**市各苏木镇****经济**社负责人。

三、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市实际情况,对《****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三)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五)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2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