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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口径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基层服务(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
| 其他 |
| **** |
| 财政性资金 |
| 15.000000 |
| 无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 |
| 2026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
| 比选 |
| 2026.6.15-2026.****.15 |
|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生产或供应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届满); 5. ****事业单位不得承接本项目服务。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1.响应供应商登陆****介服务交易平台(http://zjfw.****.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wujianhong@rsj.****.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加急标书代写 |
| 1.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公平的(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集团下属全资 / ****公司、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多个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法律法规或项目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如曾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处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 |
| 5月25日,****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后,我市为落实好国家暂行办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抓好法规政策衔接,推动规范使用用工协议。二是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维权力量储备,三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口径,为我市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开展调查,提供政策建议。 |
| **** | 项目名称全口径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及基层服务(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 15.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2026年06月05日 00时00分 | ||
| 比选 | ||
| 2026.6.15-20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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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生产或供应能力; 2.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 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届满); 5. ****事业单位不得承接本项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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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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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响应供应商登陆****介服务交易平台(http://zjfw.****.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wujianhong@rsj.****.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加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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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公平的(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集团下属全资 / ****公司、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多个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法律法规或项目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如曾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处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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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后,我市为落实好国家暂行办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配合抓好法规政策衔接,推动规范使用用工协议。二是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维权力量储备,三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口径,为我市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开展调查,提供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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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宏 |
| 010****5218 |
| **市**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 吴建宏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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