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苏科平发〔2026〕6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
请各学院****学院仪器共享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学院仪器管理员按时填报及更新数据,****学院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协调仪器开放共享中的院内外服务问题,组织开展高质量的数据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与评价范围
采集范围为2026年1月1日前建账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采集内容为2025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基本信息、管理与服务信息。
评价范围为2025年1月1日前建账(原则上建账时间已满1年),**省数据采集对象是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校内大型仪器考核评价对象是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
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将聚焦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及共享服务成效等。
1.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在线服务平台建设情况等。
2.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重大科研任务以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等。
3.共享服务成效,包括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共享服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及用户评价、参与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服务科技基础条件保障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1. 登录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服务平台,2026年6月5日前完成更新仪器相关数据(网址:https://yqgx,jssic.cn),仪器建账日期为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建卡日期。
2. 填写附件2《2026年**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二级账号填报数据》中高亮部分内容。2026年6月5日前将签章纸质材料递交至行政楼2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bglk@nuits.****.cn。
3. 根据《****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3〕97号)文件要求,2026年6月30日前填报《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支撑材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工作。
四、联系方式
省采集与考核咨询:张俊,025-****1155
校考核评价咨询:王恋,025-****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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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