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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秀娟、毛焕记:
你户报送的《**市**区**巷17-2号住宅楼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我局2026年第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用地及建筑设计条件
(一)规划位置:**市**区**巷17-2号。
(二)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
(三)规划用地面积:537.00平方米。
(四)总建筑面积:952.00平方米(计容)。
(五)建筑占地面积:199.24平方米。
(六)建筑密度:37.10%。
(七)建筑高度:20.80米。
(八)机动车停车位:2个。
(九)相对标高及建筑间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六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主色调白色,辅色调深灰色,主要材质为真石漆、辅助材质文化石。
(三)建筑具体尺寸、建筑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建筑、结构、电力、污水、排水等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环保、消防、人防、电力、污水、排水、节能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二)建筑基础、外挑的永久构件、非永久性构件不得超出规划界线;且不得砌筑围墙等物理隔离措施围合宗地,须开敞设计;否则不予规划条件核实。
(三)自批复之日起,本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窗口办理相关规划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此批文与对应的方案文本自行失效。
(四)下一阶段的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后续建设过程中如需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应按程序办理调整的审批手续。
(五)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直至项目竣工。
特此批复。
附件:总平面图、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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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