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4日。
电话:0394-****979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中心项目 | **省**市**县****开发区金星路168号 | **** | 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空置厂房,****中心及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检测中药成品样品3253批次;检测流程:样品接收-样品前处理-试剂配置-样品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 **中环****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检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检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实验室设置排风系统,废气经排风系统管道收集,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的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上方设置集气管道,恶臭经集气装置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实验室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 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实验室保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池+水解酸化+二级UASB+三级接触氧化+气浮+二沉池+过滤+絮凝脱色,处理能力:800m3/d)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的要求,排****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入洺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包装材料、恶臭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废物(废移液枪头、废弃样品、实验废液、废弃劳保用品、废试剂瓶、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8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4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