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场馆房租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9日 11:00 |
| 预算金额 | ¥603.3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5-****912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广场横湖路27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91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度场馆房租项目
标的名称:****2026年度场馆房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度场馆房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于2026年05月28日由****受****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现场仅有****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而废标。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进行了审查,审查后确定原招标文件符合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的要求。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符合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的要求。专家组对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了审查,审查发现原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
经过市场调研,按采购需求,其他供应商无法提供同等区位、面积或功能匹配的房产,考虑到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反馈,公开招标期间只有****递交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且根据调查,仅****一家符合本项目的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建议该项目由****承接,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越**凤**路155号主楼15楼15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鲁铁骏
联系电话:0575-****9122
传 真:/
地 址:****中心广场横湖路277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婷婷
监管部门电话:0575-****9697
传 真:/
地 址:**市越**凤**路15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pdf (142.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