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镇**路99号高速物流园1#128 | 325,040.00元 | 276,284.00元 |
采购包1(宣传服务):
服务类(****)
| 1-1 | 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 宣传服务 | 负责2026年闽货华夏行及服务贸易展会系列活动项目展务辅助工作宣传服务 | 负责展会现场摄影摄像及短视频拍摄剪辑、每场展会**展区现场广告宣传版面设计等 | 服务起止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至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工作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 项 | 于活动举办前(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交付时间)完成会场地点确认、会场布置方案等 | 325,040.00 |
| 采购人代表: | 杨丽蓉 |
| 评审专家: | 翁少华 、 吴宁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各合同包成交金额(万元)*1.5%计取。各合同包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王庄支行,账号:811********0044526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宣传服务:0.487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和符合性要求对各供应商及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本项目所有报价人的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价格扣除:
(1)******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价格扣除的规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金额69000元,以价格扣除后的金额作为评审价;
(2)****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价格扣除的规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金额48756元,以价格扣除后的金额作为评审价;
(3)**市****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价格扣除的规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金额59085元,以价格扣除后的金额作为评审价;
(4)******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价格扣除的规则“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金额65964元,以价格扣除后的金额作为评审价。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铜盘路118号3号楼
联系方式:杨丽蓉,0591-****9971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花园28#写字楼17层01-02室
联系方式:黄睿旎、王成鸿、林文强、王晨烨、林坚,0591-****66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睿旎、王成鸿、林文强、王晨烨、林坚
电话:0591-****6699
****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