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募人”或“南航通航”)因机务专项采购业务需要,拟遴选合格的供应商建立南航通航航材采购类、航材送修类、飞机发动机送修类三个类别的合格供应商库。现就合格供应商库公开招募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经评审通过后的供应商将成为南航通航航材品类(或项目)合格供应商,后续根据业务需要在对应类别的合格供应商库内开展采购项目。
1. 基本信息
1.1. 类别范围:航材采购类、航材送修类、飞机发动机送修类。
1.2. 具体内容
1.2.1. 航材采购类:指采购各类型合格的航空器部件、标准件、原材料。
1.2.2. 航材送修类:指对航空器部件实施测试、修理、翻修、改装等工作使其恢复至可用状态并提供适航批准标签/批准放行证书,包括提供小时起落付费服务、交换件服务、索赔服务等。
1.2.3. 飞机发动机送修类:南航通航向供应商采购将不适航或者存在缺陷的发动机恢复为适航状态的修理服务,供应商需按照南航通航提出的维修工作范围进行发动机修理工作。
1.2.4. 南航通航执管的主要机型见附件1。
1.3. 服务方式:
1.3.1. 航材采购类:供应商向招募人销售实物(物资类)
1.3.2. 航材送修类:供应商向招募人提供指定服务(服务类)
1.3.3. 飞机发动机送修类:供应商通过为招募人提供发动机修理服务将发动机恢复至适航状态(服务类)
1.4. 服务地点:视招募人具体项目需求而定。
1.5. 服务期:视招募人具体项目需求而定。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 类别 |
供应商类型 |
供应商资质 |
| 航材采购类 |
航材分销商 |
1.须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国内持有营业执照,境外持有商事登记证或其他同类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财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承诺函); 3.航材分销商应当是经符合民航局相关要求的行业协议组织的专业认证的航材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单位须****协会颁发的分销商认可证书,境外分销单位须获得ASA100认证证书,且获得OEM的授权分销函; 4.未被民航局通报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政府单位、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承诺函); 6.在分销商的分销产品范围内存在有采购需求。 |
| 航材PMA/TSO制造商 |
1. 须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国内持有营业执照,境外持有商事登记证或其他同类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财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承诺函); 3.国内制造单位应获得CAAC颁发的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或技术标准项目批准书(包含装机批准),境外制造单位应获得FAA颁发的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 4.未被民航局通报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政府单位、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承诺函); 6.在制造商的获批制造能力范围内存在采购需求。 |
|
| 航材送修类 |
承修商 |
1须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国内持有营业执照,境外持有商事登记证或其他同类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财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承诺函); 3.国内维修单位应获得CAAC维修许可证,境外维修单位除获得CAAC维修许可证外,至少获得FAA或EASA维修许可证; 4.未被民航局通报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政府单位、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承诺函); 6.在承修商的获批修理能力范围内存在送修需求。 |
| 飞机发动机送修类 |
承修商 |
1.须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国内持有营业执照,境外持有商事登记证或其他同类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财务制度、银行资信证明、承诺函); 3.国内维修单位应获得CAAC维修许可证,境外维修单位除获得CAAC维修许可证外,至少获得FAA或EASA维修许可证; 4.未被民航局通报重大质量问题且未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国家企业信用信****政府单位、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承诺函); 6.在承修商的获批修理能力范围内存在送修需求。 |
3. 供应商评审
所有报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全程通过资质符合性审核、质量体系符合性审核、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三个递进式评审环节,全部评审合格后方可纳入南航通航对应品类合格供应商库。任一环节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直接终止评审流程,不予入库。各环节细化评审流程如下:
3.1. 南航通航供应商资质符合性审核;
本环节采用书面资料线下集中审核方式。****维修厂质量部门牵头开展,南航通航战略规划部人员监督审查,主要核查供应商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合规性,杜绝资质不符、资料造假、证照失效等问题。
3.1.1. 评审判定标准
3.1.1.1. 所有资质资料真实有效、齐全合规,无缺项、无造假、无不良信用记录,完全满足招标基础准入要求,判定为初审合格;资料缺失、资质失效、经营范围不符、存在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直接判定初审不合格,淘汰出局。
3.2. 南航通航供应商质量体系符合性审核(现场审核或文件审核)。
本环****维修厂质量管控部门牵头,根据项目重要等级、采购品类风险等级,择选文件审核或现场审核两种方式,核验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合规性与落地有效性。
3.2.1. 评审判定标准
文件审核资料齐全合规、体系完善,或现场审核无质量隐患、管控达标,判定为合格,体系缺失、资质失效、现场管控不达标、存在重大质量风险的,终审不合格,不予入库。
3.3. 南****委员会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核的供应商,进入综合评审环节,由南航通航专项****委员会开展集中评议,为定性+定量综合评审,重点核查供应商综合实力与项目适配能力。
3.3.1. 评审方式及判定
3.3.1.1. 评审委员会通过集中审议、集体打分、综合评议的方式开展评审,结合项目需求对供应商综合实力进行评级。综合评议合格、无重大风险隐患的供应商正式纳入南航通航对应类别合格供应商库;综合实力不足、履约能力不匹配、存在经营风险的,判定终审不合格。
3.4. 通用评审规则
3.4.1. 评审全程为递进流程,上一环节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有环节全部合格方可完成入库评审。
3.4.2. 评审结果最终解释权归南航通航所有,供应商评审不合格的,不接受重复申诉、临时补正评审。
3.4.3. 入库仅代表供应商具备对应品类投标准入资格,不构成任何中标、**承诺。
4. 供应商报名
4.1. 公告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4.2.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时0分至2026年7月31日17时0分止,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
4.3. 报名地址:**省**市**区情侣中路80号九州机场航材室,航材值班:139****8853(仅用于收文件)。
4.4. 报名的供应商需准备纸质版资料按照报名地址邮寄。
4.5. 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
5. 报名须知
5.1. 已入南航通航航材类合格供应商库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报名。
5.2. OEM原厂家无需报名。
6. 联系方式
招募人:****
流程联系人:石女士,邮箱:****@csair.com
技术联系人:张女士,邮箱:****@csair.com
附件1:
| 序号 |
机型 |
对应发动机型号 |
对应APU型号 |
| 1 |
S-76C+ |
ARRIEL 2S1 |
N/A |
| 2 |
S-76C++ |
ARRIEL 2S2 |
N/A |
| 3 |
S-92A |
CT7-8A |
36-150 |
| 4 |
H175 |
PT6C-67E |
N/A |
| 5 |
H160 |
ARRANO 1A |
N/A |
| 6 |
KA-32A11BC |
TB3-117BMA |
AИ-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