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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0178015 | 建设单位法人:朱凯 |
| 季青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 |
| **区**镇固体****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南大道北侧、兴港路(渔家乐路)西侧 |
| 经度:121.780290 纬度: 31.3325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7 |
| 沪崇环保管〔2021〕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3********0178015006W |
| 2025-11-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731.31 |
| 2300 | 运营单位名称:******总院****公司****公司 |
| ****0230MAEMKT6L0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183075T | 验收监测单位:**市环境****公司 |
| 913********624384A | 竣工时间:2023-08-3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01 |
| 2026-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占地面积26341.47m2(约39.51亩)。项目为固体废物**化利用项目,处理对象为建筑垃圾中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大件垃圾,服务范围为**区**镇。项目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10万t/a(生产线按300t/d),一般工业固废7.2万t/a(生产线按200t/d),大件垃圾100t/a(生产线按3t/d)。**化产品为骨料,产量为6.93万 t/a(208t/d)。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6341.47m2(约39.51亩)。项目为固体废物**化利用项目,处理对象为建筑垃圾中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大件垃圾,服务范围为**区**镇。项目处理规模为建筑垃圾10万t/a(生产线按300t/d),一般工业固废7.2万t/a(生产线按200t/d),大件垃圾1000t/a(生产线按3t/d)。**化产品为骨料,产量为6.93万 t/a(208t/d)。 |
| 与环评阶段相比,变动后项目服务范围由**镇扩大至**镇及横沙乡,因此大件垃圾年处理规模由100t/a扩大至1000t/a(日处理规模未发生变化,仍为3t/d),其余垃圾处理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由于大件垃圾主要成分为木材、金属、玻璃、织物,因此经处理后不改变骨料的产量,仍为6.93万 t/a(208t/d)。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建筑垃圾中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简称“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采用齿辊式破碎机破碎后,拆房垃圾采用颚式破碎机破碎后,合并处理。因大件垃圾规模较小,设计与一般工业固废合并处理。 建筑垃圾进场后在建筑垃圾来料暂存区暂存,经装载车运至上料区上料,上料后通过皮带输送系统密闭输送至预处理车间,经破碎、风选、磁选、筛分等预处理后分为各类骨料、金属、纸塑、竹木、残渣等,采用铲车上料入汽车。产出3种不同等级的粒径规格(0~5mm 粒径、5~12mm 粒径、12~31.5mm 粒径)的再生骨料。建筑垃圾处理产生的<5mm 骨料可**化利用的**化利用,不能利用的进入填埋处置;本项目其余骨料作为再生骨料及回填材料等**化利用。预处理产生的金属回收后**化利用。产生的纸塑、竹木能回收**化利用的先**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则运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和大件垃圾进场后在一般工业固废/大件垃圾来料暂存区暂存,采用抓斗机和圆盘式电磁起重机进行预分拣,经过预分拣后的物料通过装载机上料,上料后经皮带输送系统密闭输送至预处理车间,经破碎、磁选、筛分、风选等预处理后分为金属、纸塑、竹木、残渣等。预****填埋场填埋处置。预处理产生的金属回收后**化利用。产生的纸塑、竹木能回收**化利用的先**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则运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建筑垃圾中的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简称“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采用齿辊式破碎机破碎后,拆房垃圾采用颚式破碎机破碎后,合并处理。因大件垃圾规模较小,设计与一般工业固废合并处理。 建筑垃圾进场后在建筑垃圾来料暂存区暂存,经装载车运至上料区上料,上料后通过皮带输送系统密闭输送至预处理车间,经破碎、风选、磁选、筛分等预处理后分为各类骨料、金属、纸塑、竹木、残渣等,采用铲车上料入汽车。产出3种不同等级的粒径规格(0~5mm 粒径、5~12mm 粒径、12~31.5mm 粒径)的再生骨料。建筑垃圾处理产生的<5mm 骨料委托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本项目其余骨料作为再生骨料及回填材料等**化利用。预处理产生的金属回收后**化利用。产生的纸塑、竹木能回收**化利用的先**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则运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和大件垃圾进场后在一般工业固废/大件垃圾来料暂存区暂存,采用抓斗机和圆盘式电磁起重机进行预分拣,经过预分拣后的物料通过装载机上料,上料后经皮带输送系统密闭输送至预处理车间,经破碎、磁选、筛分、风选等预处理后分为金属、纸塑、竹木、残渣等。预处理产生的残渣委托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预处理产生的金属回收后**化利用。产生的纸塑、竹木能回收**化利用的先**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则运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 |
| 调整变更后,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大件垃圾的处理工艺及最终处置方式较原环评阶段发生如下变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由原环评阶段“部分外委回收利用+****填埋场填埋”,调整为统一委托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G1 建筑垃圾卸料粉尘、G2 建筑垃圾预处理粉尘、G3 骨料和残渣堆料出料区粉尘、G4一般工业固废装卸粉尘、G5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粉尘、G6 残渣出料和装载粉尘、G7 食堂废气。G1 建筑垃圾卸料粉尘、G3 骨料和残渣堆料出料区粉尘、G4一般工业固废装卸粉尘、G6 残渣出料和装载粉尘采取抑尘措施,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少部分无组织散逸。G2 建筑垃圾预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辅以生物纳膜除尘,处理达标后自20m高、内径2m的DA002排气筒排放,排风量为170000m3/h。G5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辅以生物纳膜除尘,处理达标后自20m高、内径1m的DA001排气筒排放,排风量为50000m3/h。G7 食堂废气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自13m高、内径0.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排风量为10000m3/h。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初期雨水等。车辆冲洗水采用隔油沉砂池(容积6.9m3)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食堂设置三级隔油池(容积1.5m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30m3)沉淀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管排放。以上废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自来水用水量为15450.96 m3/a,排水量为4834.08 m3/a。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垃圾预处理生产线、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生产线的作业噪声,噪声设备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风选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除尘系统的离心风机和排气筒;空压机房空压机设备;水泵房水泵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固定噪声源设备除1台油烟净化器风机及2台除尘系统排气筒位于室外,其余生产设备均位于综合处理车间内,空压机设置专门的空压机房,消防水泵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房,且高噪声设备大多集中在综合处理车间中间部分的预处理车间内。噪声产生源强为70~90dB(A),经过隔声降噪后排放源强为40~70 dB(A),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座、隔音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可燃物S1、金属S2、残渣S3、废包装桶S4、废机油S5、废含油抹布/手套S6、生活垃圾S7等。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可燃物S1、金属S2、残渣S3,合计产生量102763.09t/a。产生的可燃物暂存于可燃物车间,部分委托****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运输车运送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分拣出的金属暂存于金属间,委托****回收利用;残渣暂存于灰渣间,部分委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填埋场填埋。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S4、废机油S5、废含油抹布/手套S6,合计产生量约3.4t/a,暂存于43.27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未分类收集,混入可燃物中,送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危废暂存间防风防雨防晒,地面敷设环氧地坪,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涉及的废气主要为G1 建筑垃圾卸料粉尘、G2 建筑垃圾预处理粉尘、G3 骨料和残渣堆料出料区粉尘、G4一般工业固废装卸粉尘、G5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粉尘、G6 残渣出料和装载粉尘、G7 食堂废气。G1 建筑垃圾卸料粉尘、G3 骨料和残渣堆料出料区粉尘、G4一般工业固废装卸粉尘、G6 残渣出料和装载粉尘采取抑尘措施,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少部分无组织散逸。G2 建筑垃圾预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辅以生物纳膜除尘,处理后自24m高、内径2.1的DA002排气筒排放。G5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辅以生物纳膜除尘,处理后自24m高、内径1.1m的DA001排气筒排放。G7 食堂废气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自13m高、内径0.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初期雨水等。车辆冲洗水采用隔油沉砂池(容积6.9m3)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食堂设置三级隔油池(容积1.5m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30m3)沉淀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管排放。以上废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建筑垃圾预处理生产线、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生产线的作业噪声,噪声设备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风选机、皮带输送机等设备;除尘系统的离心风机和排气筒;空压机房空压机设备;水泵房水泵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固定噪声源设备除1台油烟净化器风机及2台除尘系统排气筒位于室外,其余生产设备均位于综合处理车间内,空压机设置专门的空压机房,消防水泵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房,且高噪声设备大多集中在综合处理车间中间部分的预处理车间内,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座、隔音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已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可燃物车间、金属间、灰渣间。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危险****集团****公司处置;产生的可燃物暂存于可燃物车间,现阶段委托**城投瀛洲****公司处置;分拣出的金属暂存于金属间,委托**崇鑫****公司回收利用;残渣暂存于灰渣间,委托**崇鑫****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项目废气收集处理措施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但因实际建设需求,1#排气筒和2#排气筒位置、高度、内径调整,其风量与环评阶段一致。3#排气筒位置调整,但其高度、风量和内径与环评阶段一致。 本项目废水产生环节、废水种类、产生量及处理方式均不发生变化,与环评一致。 厂房内建筑垃圾预处理线精简了设备,减少1台磁选机和1台涡流分选机,并将“双层筛+单层筛”整合为1台的“三层筛”,但在上料过程增加了1台振动给料机;一般工业固废/大件垃圾处理线调整了筛分、分选工艺,将1台滚筒筛调整为1台弹道筛,将1台箱式风选机调整为1台光选机,并增设了1台涡流分选机。本项目降噪措施未发生变化。 由于大件垃圾处理规模增加,因此残渣产生量增加。残渣全部**化利用,****填埋场填埋。其余固体废物产生量及处置方式与环评阶段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4834 | 0 | 0 | 0 | 0.483 | 0.483 | |
| 0 | 0.2236 | 1.788 | 0 | 0 | 0.224 | 0.224 | |
| 0 | 0.0426 | 0.047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32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524 | 0 | 0 | 0 | 0.052 | 0.052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804 | 0 | 0 | 0 | 0.08 | 0.08 | |
| 0 | 0.0618 | 0 | 0 | 0 | 0.062 | 0.062 | |
| 0 | 64360 | 0 | 0 | 0 | 64360 | 6436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9773 | 3.068 | 0 | 0 | 1.977 | 1.97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车辆冲洗水采用隔油沉砂池(容积6.9m3)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食堂设置三级隔油池(容积1.5m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容积30m3)沉淀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管排放。 | DW001 污水总排口的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pH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2#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G5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设备采用密闭操作+集气+布袋除尘系统1套,辅以生物纳膜除尘,处理达标后自24m高、内径1.1m的DA001排气筒排放。干雾除尘装置抑尘。 | 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 |
| 2 | 1#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G2 建筑垃圾预处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辅以生物纳膜除尘,设备采用密闭操作+集气+布袋除尘系统2套,处理达标后自24m高、内径2.1m的DA002排气筒排放。干雾除尘装置抑尘。 | 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 |
| 3 | 3#排气筒(DA003)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G7 食堂废气收集后通过建筑结构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自13m高、内径0.5m的DA003排气筒排放。 | DA003排气筒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限值要求 | |
| 4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G1 建筑垃圾卸料粉尘、G3 骨料和残渣堆料出料区粉尘、G4一般工业固废装卸粉尘、G6 残渣出料和装载粉尘采用干雾除尘装置抑尘,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少部分无组织散逸。 | 厂界上、下风向4个监测点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限值要求 |
|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固定噪声源设备除1台油烟净化器风机及2台除尘系统排气筒位于室外,其余生产设备均位于综合处理车间内,空压机设置专门的空压机房,消防水泵设置专门的消防水泵房,且高噪声设备大多集中在综合处理车间中间部分的预处理车间内,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基座、隔音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项目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无需监测夜间厂界噪声) |
| 1 | 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设有隔油沉砂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池、集水井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废机油等,相关区域—废水收集管道、集水井、隔油沉砂池、危废暂存间属于地下水、土壤潜在污染源。 危废暂存间的防渗措施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废水收集管道、集水井、隔油沉砂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池的防渗措施分别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 | 本项目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设有隔油沉砂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池、集水井等;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废机油等,隔油沉砂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池、集水井等材料混凝土等级为C35,抗渗等级P6,渗透系数为0.419×10-8 cm/s,详见附件(构筑物结构设计总说明)。危废暂存间敷设环氧地坪,设置集液托盘。废水收集管道中,室外生活污水管和废水管(重力流)均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采用承插式连接,接口处树脂胶泥密封,管道压力等级为1.0 MPa;室内污、废水排水立管和支管均采用UPVC管,粘接;废水和污水管(压力流)均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丝接或沟槽连接,管道压力等级为1.0 Mpa;管道穿梁、穿钢筋混凝土墙时,预埋套管,管道穿地下室外墙时埋刚性防水套管,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排水管道在穿越楼层设套管且立管底部架空时,在立管底部设支墩或其他固定措施;排水系统经过灌水试验;污水的立管、横干管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做通球试验;压力排水管道进行水压试验;详见附件(室内给排水设计、施工总说明和室外给排水设计、施工总说明),对地下水、土壤起到防渗保护作用。相关区域—集水井、隔油沉砂池、危废暂存间属于地下水、土壤潜在污染源。 |
|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可燃物S1、金属S2、残渣S3,合计产生量102763.09t/a。产生的可燃物暂存于可燃物车间,部分委托****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由运输车运送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分拣出的金属暂存于金属间,委托****回收利用;残渣暂存于灰渣间,部分委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填埋场填埋。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桶S4、废机油S5、废含油抹布/手套S6,合计产生量约3.4t/a,暂存于43.27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手套未分类收集,混入可燃物中,送至**固体废****中心焚烧处置。危废暂存间防风防雨防晒,地面敷设环氧地坪,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项目已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可燃物车间、金属间、灰渣间。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危险****集团****公司处置;产生的可燃物暂存于可燃物车间,现阶段委托**城投瀛洲****公司处置;分拣出的金属暂存于金属间,委托**崇鑫****公司回收利用;残渣暂存于灰渣间,委托**崇鑫****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机油、危险废物,根据风险物质分布情况,本项目风险单元为作业车辆车位、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泄漏以及火灾引发的次生污染物排放。柴油、机油属于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使用的柴油、机油不暂存,直接加注入装载机等车辆内;危废暂存间配备集液托盘,设黄沙或吸附材料;厂区配备消防水池及泵房。 | 项目主要风险单元为作业车辆车位和危废暂存间。使用的柴油、机油不暂存,直接加注入装载机等车辆内。作业车辆车位放置黄沙或吸附材料,配备灭火器;危废暂存间配备集液托盘,设黄沙或吸附材料。厂区内设有雨水截止阀,配备消防水池及泵房。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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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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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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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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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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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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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