藿苓生肌颗粒设备转移项目(中试车间)调整

审批
上海-上海-青浦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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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43797W王军
李朋朋**市**区
**市青****开发区**园区华青路 1991 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藿苓生肌颗粒设备转移项目(中试车间)调整
2021版本:048-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C2730-C2730-中药饮片加工
**市**区 ****开发区**园区华青路 1991 号
经度:121.124470 纬度: 31.206060****环境局
2025-11-05
青环保许管〔2025〕131号****
2026-01-121514.81
340.3****
913********243797W****
913********243797W**市环境****公司
913********624384A2025-12-30
2026-01-132026-04-25
2026-04-282026-05-28
https://e2.****.cn/qygkweb/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DD567BF3F3D34586A28AC402C1E257A9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藿苓生肌颗粒、小柴胡颗粒等18种中药制剂生产规模44.146t/a,泻白散、甘姜苓术颗粒等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中试规模1.019t/a,银杏酮酯层析研究小试50批/年;海可素Ⅱ乙酰化水解工艺装置500kg/a,与现有酯化水解工艺装置共同生产且全厂海可素Ⅱ年生产总量500kg/a不变;****实验室建设,建设规模为中药制剂和经典名方研发小试800批/年,银杏酮酯工艺升级研发小试150批/年,海可素Ⅱ研发小试50批/年;中药制剂醇提产生的废乙醇全部****处理站自行处置藿苓生肌颗粒、小柴胡颗粒等18种中药制剂生产规模44.146t/a,泻白散、甘姜苓术颗粒等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中试规模1.019t/a,银杏酮酯层析研究小试50批/年;海可素Ⅱ乙酰化水解工艺装置500kg/a,与现有酯化水解工艺装置共同生产且全厂海可素Ⅱ年生产总量500kg/a不变;****实验室建设,建设规模为中药制剂和经典名方研发小试800批/年,银杏酮酯工艺升级研发小试150批/年,海可素Ⅱ研发小试50批/年;中药制剂醇提产生的废乙醇全部****处理站自行处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前处理、水提、醇提、浓缩、干燥、制剂等前处理、水提、醇提、浓缩、干燥、制剂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两级水幕除尘(TA015)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1#(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并依托三级水喷淋设施(TA008)处理,固体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新增袋式除尘(TA017、TA018、TA019)+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水提废气、醇提废气、银杏酮酯层析研究小试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并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上述废气通过现有31.5米高2#(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中投料废气、水解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中碱洗塔+水洗塔段处理;乙酰化废气、乙酰化水析废气、水解废气、水解水析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处理;浓缩废气、溶解废气、过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挥干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三级冷凝+CO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以上废气合并汇入现有30.5米高3#(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包衣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滤筒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现有26.5米高4#(DA009)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制粒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中效过滤器+水幕除尘(TA014)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5#(DA010)排气筒高空排放;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制剂小试废气、小试分析废气、海可素Ⅱ研发小试废气,质检分析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现有24米高6#(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醇罐区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塔(TA007)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7#(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含厌氧废气)、水析废水预处理废气分别经全封闭收集和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碱喷淋+生物滤池(TA005)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8#(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厌氧废气全封闭收集后,其中沼气含量增高后的废气切换至现有备用脱硫+火炬焚烧(TA006)处理后,通过现有11米高9#(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水析废水、研发小试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装置TW003处理后,与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药材清洗废水和水提冷凝废水、银杏酮酯层析研发小试废水、科研实验室的制剂小试废水和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质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水洗塔废水、醇提废乙醇、生活****处理站TW001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废: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废气: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两级水幕除尘(TA015)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1#(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并依托三级水喷淋设施(TA008)处理,固体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新增袋式除尘(TA017、TA018、TA019)+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水提废气、醇提废气、银杏酮酯层析研究小试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并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上述废气通过现有31.5米高2#(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中投料废气、水解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中碱洗塔+水洗塔段处理;乙酰化废气、乙酰化水析废气、水解废气、水解水析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处理;浓缩废气、溶解废气、过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挥干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三级冷凝+CO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以上废气合并汇入现有30.5米高3#(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包衣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滤筒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现有26.5米高4#(DA009)排气筒高空排放;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制粒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中效过滤器+水幕除尘(TA014)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5#(DA010)排气筒高空排放;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制剂小试废气、小试分析废气、海可素Ⅱ研发小试废气,质检分析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现有24米高6#(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乙醇罐区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塔(TA007)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7#(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废气(含厌氧废气)、水析废水预处理废气分别经全封闭收集和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碱喷淋+生物滤池(TA005)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8#(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厌氧废气全封闭收集后,其中沼气含量增高后的废气切换至现有备用脱硫+火炬焚烧(TA006)处理后,通过现有11米高9#(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水析废水、研发小试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装置TW003处理后,与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药材清洗废水和水提冷凝废水、银杏酮酯层析研发小试废水、科研实验室的制剂小试废水和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质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水洗塔废水、醇提废乙醇、生活****处理站TW001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固废: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在启动生产设施、实际排污之前已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3.1255 0.6505 0 0 0 13.776 0.651
5.775 0.286 20.245 0 0 6.061 0.286
0.043 0.002 1.581 0 0 0.045 0.002
0.239 0.012 0.644 0 0 0.251 0.012
0.385 0.019 2.554 0 0 0.404 0.019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176 0.0216 0.1116 0 0 0.039 0.022 /
0.1133 1.4491 4.5424 0 0 1.562 1.44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W001总排口(废水预处理装置TW003、****处理站TW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 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水析废水、研发小试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装置TW003处理后,与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药材清洗废水和水提冷凝废水、银杏酮酯层析研发小试废水、科研实验室的制剂小试废水和器皿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质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装置水洗塔废水、醇提废乙醇、生活****处理站TW001处理后,再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塔排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DA008)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喷雾干燥废气依托现有两级水幕除尘(TA015)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1#(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
2 2#(DA007)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前处理干燥废气经管道收集并依托三级水喷淋设施(TA008)处理,固体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经新增袋式除尘(TA017、TA018、TA019)+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水提废气、醇提废气、银杏酮酯层析研究小试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并依托现有三级水喷淋(TA008)处理,上述废气通过现有31.5米高2#(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TVOC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也可满足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标准要求
3 3#(DA003)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海可素Ⅱ乙酰化工艺中投料废气、水解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中碱洗塔+水洗塔段处理;乙酰化废气、乙酰化水析废气、水解废气、水解水析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经**二级冷凝+CO催化燃烧+碱洗塔+水洗塔装置(TA021)处理;浓缩废气、溶解废气、过滤废气、干燥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挥干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依托现有三级冷凝+CO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以上废气合并汇入现有30.5米高3#(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TVOC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也可满足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要求,乙酸乙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2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标准要求。乙酸、乙酸酐暂无监测方法,本次验收未监测,不作评价
4 4#(DA009)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包衣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滤筒除尘器(TA010)处理后,通过现有26.5米高4#(DA009)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
5 5#(DA010)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18种中药制剂生产和8种中药经典名方研发产生的制粒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设备自带袋除尘器+现有中效过滤器+水幕除尘(TA014)处理后,通过现有31.5米高5#(DA010)排气筒高空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TVOC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也可满足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
6 6#(DA002)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制剂小试废气、小试分析废气、海可素Ⅱ研发小试废气,质检分析废气经通风橱/万向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现有24米高6#(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TVOC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也可满足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要求,甲醇、三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2标准要求,乙酸乙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2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标准要求。乙腈暂无监测方法,本次验收未监测,不作评价
7 7#(DA006)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 乙醇罐区废气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水洗塔(TA007)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7#(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TVOC引用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也可满足DB31/310005-2021表1标准要求
8 8#(DA004)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污水处理废气(含厌氧废气)、水析废水预处理废气分别经全封闭收集和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碱喷淋+生物滤池(TA005)处理后,通过现有15米高8#(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3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3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工业企业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同时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3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限值要求。乙酸暂无监测方法,本次验收未监测,不作评价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软连接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软连接等降噪措施 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生产车间、质检研发区域、试剂库、储罐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已铺设抗渗混凝土地面并根据不同区域需求采取了环氧地坪、防水涂料等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的要求。废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为一般防渗区,均采用抗渗混凝土池体,且污水池内表面涂刷防水、防腐涂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危废暂存间铺设抗渗混凝土地面及环氧地坪,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本项目生产车间、质检研发区域、试剂库、储罐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已铺设抗渗混凝土地面并根据不同区域需求采取了环氧地坪、防水涂料等措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简单防渗的要求。废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为一般防渗区,均采用抗渗混凝土池体,且污水池内表面涂刷防水、防腐涂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要求。危废暂存间铺设抗渗混凝土地面及环氧地坪,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环土〔2020〕50 号)等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目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环土〔2020〕50号)等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各项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 车间、试剂库、危废暂存间液体物料下放置托盘,对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单元均设有该化学品的危险性告知牌,制定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且均根据需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消火栓、灭火器、黄沙等,可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气态污染物扩散。公司针对设施异常运行等设置了《废气处理装置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停产及修复,可有效避免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入大气环境。 厂区实行三级水污染防控措施。雨水总排口设有截止阀。 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排气筒及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处理站及废水总排口;依托现有固废暂存设施;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依托现有排气筒及部分废气治理措施;****处理站及废水总排口;依托现有固废暂存设施;依托现有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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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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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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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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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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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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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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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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