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科创局,****园区)科技(人才)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科****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市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在**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
(二)支持内容
支持我市“1026”产业体系建设,重点聚焦**支柱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型储能、智能机器人)、未来产业(量子科技、生物制造、绿色氢能及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6G)****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及关联服务。重点支持建****中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双高协同”试点高新****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联合高校、园区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基础相对较好;
2.项目负责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概念验证服务经验;
3.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专家顾问团队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融资及法务专家等组成;
4.固定服务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相关硬件平台,能够****中心发展和运营;
5.建立相对健全的组织架构、运行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6.概念验证项目来源稳定、建设经费有保障,每年可用于开展概念验证工作的专项工作经费不低于500万元,项目申报书预算编制中新增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7.配有验证投资基金,可自有或与**方有协议明确****中心建设,持续支撑成果后续转化。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科技局。省市属高校、院所、医疗卫****科技局申报1个项目;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1个项目。我市可遴选推荐3个项目,优先支持已纳****中心培育库名单的单位。
2. 关于申报限项要求。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揭榜挂帅”项目除外)。有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在**台的企业,不得申****中心项目。已获批****中心项目的单位,不得申****中心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中心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省商务厅、****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3. 项目实施期为2026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项目名称统一格式为单位名称+领域+****中心。承担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4.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按照勤勉尽责、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加强对本地区项目的统筹和组织力度,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严重社会信用、科研诚信及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的不予推荐。
三、其他事项
1. ****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通知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含承诺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并汇总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项目基本信息,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2)且出具推荐函,****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1日17:00。市科技局评审后,将通知相关单位按省科技厅要求完成后续申报工作。
2.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省厅申报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陈宇 182****7768
****科技局窗口
朱鹏晖 ****5237、郁勇 ****5234
附件:1. **省科学技术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科学技术厅概念验 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市申****中心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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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