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比选人,为保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防范和降低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对****企业级BIM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企业级BIM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
2.采购数量:1家。
3.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提供两年免费运维。
4.合同金额:按照中标者报价确定。
二、项目服务内容
****企业级BIM平台采购项目(第二次),主要包括企业级BIM平台搭建、定制化业务内容开发、本地硬件实施部署调试、平台集成和业务流程打通,通过BIM技术在项目施工筹划阶段和进场实施阶段的深度应用,实现项目现场可视化。配合集团已有数字业务架构和数字底座做好数据集成和业务流打通,最终推动工程项目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为响应国家政策,本次建设内容需满足信创要求。
2.1功能需求
1登入方式
****集团项目管理平台,统一使用项目管理平台账户登录,****集团流程引擎对接,能在BIM平台上实现可视化的数据呈现,实现表单定制与业务流程的灵活配置。
2.系统对接
****集团项目管理平台、招采平台、智慧工地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系统需自动获取业务数据,并通过图表等形式在BIM平台中实现可视化展示,支持数据与BIM模型进行关联挂接。
3.BIM平台呈现内容
整合现有平台的业务数据,构建一体化数字看板,内容涵盖但不限于项目总览、工程管理、技术管理、进度跟踪、安全监督、质量管理、招采动态及智慧工地数据等模块。****集团业务逻辑定制数据展示逻辑,并具备跳转至二级、三级页面的交互能力。
4.BIM模型管理
(1)模型审核,模型可在平台进行上传和在线审核,实现模型审核的在线协作,保证所有模型与审核资料在线留痕。
(2)模型组合展示,平台模型展示具备较好的贴图及色彩展示效果,需支持多种主流格式(rvt,skp,fbx,倾斜摄影等)模型文件的上传、展示,能够调整模型基点在同一场景进行组合,实现不同施工专业场景的可视化展现。同时,需支持剖切、抽屉、增强弱化构件等可视化效果。
(3)模型在线分享,上传平台后的模型可通过模型链接方式进行在线分享,需支持自定义链接有效期。
5.全景计划
以平台为载体,将工程项目分解为任务项,针对各任务项设置计划时间及责任部门,根据任务项特点及重要紧急程度设置反馈频率,由责任部门按周期进行反馈,实现以任务项为驱动、以跟踪反馈为抓手的项目统筹管理。
6. 前期管控
前期流程管理。根据项目前期总体工作事项及前后置关系进行流程图绘制,需提供流程节点属性设置,包括节点目标时间、负责人、上传文件等,各节点根据目标时间呈现展示不同进度状态,例如:已完成、进行中、延误等,对延误节点应进行预警提示。
证照管理。针对项目证照数据进行统一管理,以列表形式展示,包括流程节点、证照编号、批复时间等,应支持证照数据的增删改查、证照附件的查看下载。
2.2硬件**需求
实现上述功能本地化部署需求的硬件**,同时需满足信创要求。
三、采购控制价
本次预算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755万元(不含税)。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事业单位。
2. 2023年1月1日之后已签订的建筑业同类企业级BIM平台采购项目不少于3项,提供项目合同以作业绩证明。
3.信誉要求: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处于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不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违反该条响应无效。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响应。
五、采购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集团官网、成****服务中心、****政府网等公**台发布比选公告。
2.参选人为比选人审核通过的服务商。
3.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6月5日17:00时(**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前将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温先生,电话:181****9973),经比选人审核通过后,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邮箱,并告知其“报名成功”,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六、参选人在报名时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业绩证明资料:2023年1月1日之后已签订的建筑业同类企业级BIM平台项目3项,包括签订合同内容首页、盖章页、服务清单页(可不显示明细金额)。
注:①上述资料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2)项资料;****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替代证明文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应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④招标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七、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00时。标书代写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前。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10点00分。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中心****中心)6楼开标室(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标书代写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参选人需在线下完成递交至开标地点。本次比选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参选人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请各参选人慎重对待。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1.比选申请文件按要求编制,并提交密封的纸质盖章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2.若对采购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181****9973,联系人:温先生。
十、****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行为情形、不良信用处罚方式和处罚年限
供应商不良信用行为情形、不良信用处罚方式和处罚年限条款如下:
(一)供应商(或投标人、响应人、比选申请人,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一致)应规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
1.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一般不良信用记录:
(1)不遵守交易现场开标、评标纪律,干扰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标书代写
(2)中标后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候选人或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但情节较轻未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不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时到位,经书面催告仍未及时到位,或未履行人员变更手续,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的;
(6)业主对工程、货物、服务提出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的质疑,承包人不回应或回应不及时,拒绝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但未造成损失的;
(7)单次履约评价得分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的;
(8****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
2.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较重不良信用记录:
(1)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参与交易或承揽工程的;
(2)以他人名义参与交易活动或承包工程的;
(3)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4)违反约定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5)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该单位的主要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
(7)承包商或****集团、下属企业办公场所或群体上访等方式干扰正****集团、下属企业员工人身安全的;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书面催促或律师函催告后,仍不继续履行合同的;
(9)因该****集团、下属企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财产损失的;
(10)因该单****集团、下属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
(11****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供应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有限公司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1)因该单位的主要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
(2)参与交易活动中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机构与投标人串通,严重影响交易结果的;
(4)在一般或较重不良信用记录处罚期内,再次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
(5)捏造、歪曲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6)12****公司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中投诉3次均查无实据的;
(7****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8)被“信用中国”等官方信用信息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企业;
(9)因违法违规违纪****纪委部门通报的企业;
(10****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方式
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直接委托对象,也不得作为邀请招标、邀请比选、询价、邀请竞争谈判项目的被邀请对象;被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自主招标、比选项目的投标。
(三)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
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2年。列入较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3年。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处罚期为自列入记录之日起3年。
十一、声明
本比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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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