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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进行地价水平宏观控制的基本依据,必须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新调整。为客观真实反映**市**区地价总体水平及其分布规律,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按照《****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为使成果更加科学合理,客观反映**市**区实际,提高成果的实用性,特将《**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公告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1日。
四、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6月11日18:00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寄至:**市**区金狮路4号5楼505****利用权益股(收件人:覃先生,邮编:53360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建议”字样。
2.通过到****5****办公室现场提交。
3.通过电子邮箱:****@163.com,并注明《**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公众意见建议+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0776-****578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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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