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G15沈海高速公路****洋中至****段扩容工程;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市**市和**县;
(4)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市店下镇洋中村,通过改造现有洋中枢纽互通分别与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甬莞高速公路)和沈海高速分水关至洋中段衔接,建设里程共40.3公里。全线设洋中—太阳头复合式枢纽互通(衔接沈海高速和甬莞高速)、太姥山互通(连接省道581)、****服务区、柏洋互通(连接国道228)、牙城互通(连接龙祥路)、**互通(连接台北路),合计5处互通,****服务区1处。本项目起点至太阳头另辟新线路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既有沈海高速利用段维持原技术标准,即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太阳头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为100km/h(既有隧道利用段采用原标准),路基宽度41m。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2.9024亿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将采取各类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文明施工,确保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征询选址所在地周围居民和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尽可能地把污染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保护周围环境,恳请您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您的**!
三、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就该工程建设及其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提交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中的附件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0593)****916
通讯地址:**省**市蕉****西路22号
邮箱:****7527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