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水厂及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水源地****泵站****电站位于**县丰盛村-孟家洼子-李家屯-老道窝棚一带;输水管线通过丰产乡境内;给水处理厂位于**西侧规划区边缘依拜公**侧;****泵站位于**县**镇规划区内。
建设项目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供水规模为2.0万m3/d,**深井21眼及井间联络管16874m(管径DN150~DN600),****泵站、备用电源站各1座;**输水管线28368m(管径DN500);****水厂1座(含曝气、过滤、**池、送水泵房等生产工艺系统及生产业务楼、机修车库仓库等附属建筑):**配水管网49890.86m(管径DN150~DN700),****泵站1座及消防水鹤、消火栓等附属设施;同步建设电气、自控、采暖通风等配套系统。
工程投资:24215.0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海波
联系电话:187****3942
单位地址:****中心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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