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6****联通**战略客戶部林草局客戶语音交换机系統更新改造项目-小交采购(项目编号:****)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2026****联通**战略客户部林草局客户语音交换机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小交采购需求,启动了本次项目的采购。
1.2采购内容:采购用户交换机1套(①新装客户交换机能力2016门,实配模拟用户能力为1984门,实配数字用户能力32套;②实配30B+D数字中继16套;③新装话务台1台,维护终端1套,计费系统1套)。
1.2服务时间: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货,在发货前7天向采购人提供发货通知单。
(2)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至少36个月。
2.供应商名称:****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公司“关于印发《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物资[2024]17号)中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中情形2:“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
客户出具函件要求延用上期采购的设备品牌。客户“****机关服务局”于2007年11于开始使用阿尔卡特电话交换机系统,为满足系统更新改造需求,****联通申请增加更新改造需求,****联通提供了甲指函,函中明确要求本次采购继续延用阿尔卡特品牌语音交换机设备。由于阿尔卡特由中国****公司全资收购,故阿尔卡特全球业务均归中国****公司,该公司于2014年变更为国资国产品牌,由于****为中国****公司****公司,依据“关于国产通信设备由供应商原厂直接投标的通知”(物资[2016]82号)要求“在对外发出的采购公告等文件中,一般应明确:国产设备及软件应由供应商原厂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为本次采购交换机品牌阿尔卡特国内唯一原厂商。
因此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向****采购用户交换机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要求。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本项目政企客户已通过书面盖章文件明确本次采购交换机品牌为阿尔卡特,且****为本次采购交换机品牌阿尔卡特国内唯一原厂商,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1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A座)
联系人: 王薇/李思铭/晏群
电子邮件:****@chinaccs.cn
电 话:186****7037
监督部门:********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131****5959
异议受理邮箱:****@chinaccs.cn
7.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