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600MB****356K/202605-00067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食品检测与计量校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05-29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谯环表〔2026〕23号
关于《****食品检测与计量校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你公司报来的《****食品检测与计量校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市**区古井镇,****实验室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各类校准室。拟新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仪、微波消解仪、三重四级杆气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等仪器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新增检测5000批次样品的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根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无机废气(氯化氢、硫酸雾、NOx)经通风橱收集后先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再汇同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一并引至楼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氯化氢、硫酸雾、NOx、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废气(氯化氢、硫酸雾、NOx、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液(样品配备废水、一级清洗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废水、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他废水经******公司****处理站集中处理,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公司****处理站设计进水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液、废耗材、喷淋塔沉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厂内对危险废物进行临时贮存、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期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一般固废暂存场地的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同时参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建立固废管理台账,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五)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排放噪声的设施设备,要尽量远离环境敏感区。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管理要求。
(六)做好防火、防泄漏、防渗等涉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变更,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如发生涉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生产。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须在完善用地、规划、消防、安全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市生态****支队**大队、****执法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分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