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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安排,按照《****大学2025级非师范生和普通师范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我院经过志愿填报、综合审核与考核等工作流程,完成2025级地理科学类专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分流结果公示如下(见通知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9日-5月31日。如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5月31日17:30****学院纪委反映。
办公地点:文汇楼B段102室
联系电话:****0531
联系邮箱:dxf@snnu.****.cn
****学院
2026年5月29日
附件【****学院2025级本科生地理科学类专业分流结果(按学号排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