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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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品目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抽样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变更内容:原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三、评分标准 1.仪器设备(9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设备(食品安全检测仪、胶体金读取仪、量子点荧光读取仪、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食油品质检测仪等),每提供1类有效检测设备得3分,以此类推,最高得9分;同类设备重复提供不重复计分。 评审依据:①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有效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发票抬头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②租赁设备:须提供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的租赁合同、有效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提供不全、无效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采购文件 第六章 评审标准 三、评分标准 1.仪器设备(9分):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设备:1类(三个设备都需要:食品安全检测仪、胶体金读取仪、量子点荧光读取仪),2类(重金属快速检测仪),3类(食用油品质检测仪),每提供1类有效检测设备得3分,以此类推,最高得9分。 评审依据:①自有设备: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有效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发票抬头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②租赁设备:须提供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的租赁合同、有效校准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提供不全、无效或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采购公告及电子化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次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以最新的澄清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水东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797-****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97-****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芳
电话:079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