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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园区PU抛光材料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6-01至2026-06-0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6-****814
通讯地址:**省**市**区石阳路113号
邮编:343000
| ********园区PU抛光材料项目 | ||||
| **省/**市/永**/****开发区茅坪工业园 | ||||
| **** | ||||
| ******公司 | ||||
| 该项目属**项目,项****园区****公司已建成的1#生产厂房。,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4°17′55.219″,北纬27°2′35.462″。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投资总额2.7%,项目**湿法配料房、2条湿法PU抛光坯革生产线、后处理设施等,生产得到PU抛光革200万米/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储运工程(**1个40m3DMF原料储罐、4个40m3DMF废液储罐)、****园区集中供热)及环保工程。 | ||||
| (一)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降低物耗能耗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二)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并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收集及处理方案。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通过排口DW001****园区****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废气。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湿法工艺废气、后加工处理废气等。湿法工艺废气收集后经“四级水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外排;后处理磨皮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加强室内通风、巡检、及时更换耗材,保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环境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置消声器,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六)土壤和地下水。为防止项目废水下渗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对储运场所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处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废水管网、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污染影响。 (七)环境风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各类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防止物料出现泄漏。认真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装备,按要求设置相应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