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栗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信息化部分)招标恢复公告(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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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5-28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5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6-15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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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投诉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对招标答疑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4款技术性能指标中“共 8 项“★”条款”修改为“共 7 项“★”条款”。 2、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七、其他说明:“▲1、为确保系统整体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及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且实现设备与平台间的深度兼容、保障安全威胁的协同联动与及时响应,并降低后期运维的复杂度,要求方案中的核心安全组件(包含网络防火墙、日志审计系统、终端防护系统)采用同一品牌;★4、为保障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现场演示所投产品的功能,并提供涉及本项目需求相关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技术等资料;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和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招标人****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上述条款删除。 3、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 十其他资料(二)投标承诺书(格式)中“6.其他:为保障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现场演示所投产品的功能,并提供涉及本项目需求相关的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彩页、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投产品技术等资料;如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演示和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招标人****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上述条款删除。 4、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到2026年 6 月 15 日09 时 00分(**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云集街道黄金路 33 号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3****46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长湖路35号 项目负责人:黄卫 项目组其他成员:吴玮、刘小艳 电 话: 152****6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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