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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12MAEPK9DF4Y | 建设单位法人:吴** |
| 宋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滨惠南二街116号-1层至1层全部 |
| ****动物医院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滨惠南二街116号-1层至1层全部 |
| 经度:116.638560 纬度: 39.90783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8 |
| 通环审〔2025〕00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 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12MAEPK9DF4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环(北****公司 |
| 911********89201XQ | 验收监测单位:国环华科环境****公司 |
| ****0104MA07FWNM9K | 竣工时间:2026-0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108385.html |
| ****实验室拟租用**市**区滨惠南二街116号-1层至1层全部,建筑面积173.35m2,主要开展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骨科手术、眼科手术)、绝育手术服务,接待的动物为猫、狗类家庭宠物。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待量为3000例/a,其中:诊疗动物2500例/a,手术动物500例/a。本项目不设动物美容洗浴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拟租用**市**区滨惠南二街116号-1层至1层全部,建筑面积173.35m2,主要开展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骨科手术、眼科手术)、绝育手术服务,接待的动物为猫、狗类家庭宠物。项目年接待量为3000例/a,其中:诊疗动物2500例/a,手术动物500例/a。本项目不设动物美容洗浴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开展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骨科手术、眼科手术)、绝育手术服务,接待的动物为猫、狗类家庭宠物。项目建成后预计年接待量为3000例/a,其中:诊疗动物2500例/a,手术动物500例/a。本项目不设动物美容洗浴服务。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开展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骨科手术、眼科手术)、绝育手术服务,接待的动物为猫、狗类家庭宠物。项目年接待量为3000例/a,其中:诊疗动物2500例/a,手术动物500例/a。本项目不设动物美容洗浴服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就诊动物前台登记后,到诊室进行检查,经检查后,视患病动物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对其进行不同的治疗方式。 1)诊疗:就诊动物病情较轻的可直接在诊室进行简单处理,取药后离院;打疫苗的动物在完成挂号手续后即可到诊室进行免疫处置,完成注射后即可离院,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噪声、废水、废气。 2)化验:本项目化验环节使用常规的试剂盒及检测仪器对动物进行化验,化验完成后,检验报告单送到诊室,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水。 3)手术:若动物病情较重则进行手术,需进行术前准备,准备手术器械和用品,手术前会对动物体表进行酒精擦拭消毒,酒精挥发量非常少,术后个别宠物需留院观察,手术时间安排在下午3点以前,术后留院观察时间不超过3小时,可在晚10点前出院。留院观察宠物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粪便,及时清理并将粪便置于密闭容器存放,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噪声、废水。 4)术后处置:手术后病状态较好的动物简单完成处置,由主人直接接回自家。术后较为虚弱的动物,在医院进行后续处置和暂时留观,待稳定后开药离开。如情况不乐观,则联系转院医治。****医院死亡,则由主人自行联系可进行尸体火化等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不提供动物尸体的存放与处理。本项目无寄养服务,夜间不接诊,夜间不留宿留观动物,故项目没有夜间运行。 5)医疗用具消毒:诊疗、手术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诊疗、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医疗用具进行消毒,会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水。 本项目购置1台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诊疗、笼具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诊疗、笼具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消解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信****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就诊动物前台登记后,到诊室进行检查,经检查后,视患病动物病情的严重程度,选择对其进行不同的治疗方式。 1)诊疗:就诊动物病情较轻的可直接在诊室进行简单处理,取药后离院;打疫苗的动物在完成挂号手续后即可到诊室进行免疫处置,完成注射后即可离院,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噪声、废水、废气。 2)化验:本项目化验环节使用常规的试剂盒及检测仪器对动物进行化验,化验完成后,检验报告单送到诊室,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水。 3)手术:若动物病情较重则进行手术,需进行术前准备,准备手术器械和用品,手术前会对动物体表进行酒精擦拭消毒,酒精挥发量非常少,术后个别宠物需留院观察,手术时间安排在下午3点以前,术后留院观察时间不超过3小时,可在晚10点前出院。留院观察宠物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粪便,及时清理并将粪便置于密闭容器存放,消毒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处置。此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噪声、废水。 4)术后处置:手术后病状态较好的动物简单完成处置,由主人直接接回自家。术后较为虚弱的动物,在医院进行后续处置和暂时留观,待稳定后开药离开。如情况不乐观,则联系转院医治。****医院死亡,则由主人自行联系可进行尸体火化等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不提供动物尸体的存放与处理。本项目无寄养服务,夜间不接诊,夜间不留宿留观动物,故项目没有夜间运行。 5)医疗用具消毒:诊疗、手术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对诊疗、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医疗用具进行消毒,会产生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废水。 本项目购置1台污水处理设备对产生的诊疗、笼具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诊疗、笼具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消解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信****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对留观或等候的动物置于动物笼中。笼子下方应放置托盘,托盘中铺有猫砂或尿垫。动物粪尿被猫砂、尿垫吸收包裹后由医护人员及时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将动物粪尿散发的臭气降至最低。同时,工作时段内各科室应尽量关闭门窗,及时对各科室及宠物笼等设施进行清洁、清理,并喷洒除臭剂清除覆盖臭气;在项目用房一层、-1层内各设置一套排风系统,对诊疗室、住院部及手术室等动物长时间停留的区域设置吸风口对臭气进行统一收集后汇集到通风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进一步避免臭味逸散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笼具清洗和手术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公共污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信****公司****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 4、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废试纸、废试剂盒、被患病动物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棉球、纱布废物、一次性使用后废弃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及污水消毒设施产生的沉淀物、吸收包裹动物粪尿的猫砂等)、病理性废物(拔下的牙齿、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动物血液、组织液等)、损伤性废物(医用针头、缝合线、解剖刀、手术刀、废弃的玻璃类锐器等)全部妥善存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转运处置。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由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6、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本项目动物粪尿及自身产生的臭气,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由医护人员及时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工作时段内各科室应尽量关闭门窗,及时对各科室及宠物笼等设施进行清洁、清理,并喷洒除臭剂清除覆盖臭气;在项目用房一层、地下层内各设置一套排风系统,对诊疗室、住院室及手术室等动物长时间停留的区域设置吸风口对臭气进行统一收集后汇集到通风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层排风口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笼具清洗和手术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公共污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信****公司****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择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 4、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废试纸、废试剂盒、被患病动物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棉球、纱布废物、一次性使用后废弃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及污水消毒设施产生的沉淀物、吸收包裹动物粪尿的猫砂等)、病理性废物(拔下的牙齿、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动物血液、组织液等)、损伤性废物(医用针头、缝合线、解剖刀、手术刀、废弃的玻璃类锐器等)全部妥善存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进行处置。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由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6、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62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0 | 0.0048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03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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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消毒设施+公共化粪池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诊疗废水、笼具清洗废水和手术废水,产生的诊疗废水、手术废水和笼具清洗废水经消毒设施消毒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经公共污水管道排入所在建筑的公共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信****公司****处理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口与其他企业及居民共用一个化粪池,无单独总排放口,无法区分,不具备单独采样条件,故本次验收仅对消毒设施排放口进行检测。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消毒设施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总余氯、pH值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 | 本项目污水排放口与其他企业及居民共用一个化粪池,无单独总排放口,无法区分,不具备单独采样条件,故本次验收仅对消毒设施排放口进行检测。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消毒设施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总余氯、pH值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相关要求。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动物粪尿及自身产生的异味。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及时由医护人员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同时喷洒除臭剂等净化措施,此外,建设单位设有排风主管道,内安装活性炭净化装置及排风机,且运营期间各科室均关闭门窗,各科室房间吊顶上方的排风支管道设置吸风口对异味收集后汇集至通风管道中,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层排风口排放。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采取笼子下方放置托盘,托盘中放置猫砂便于吸收粪尿,动物粪尿被猫砂吸收包裹后由医护人员及时清理并装入专门的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工作时段内各科室应尽量关闭门窗,及时对各科室及宠物笼等设施进行清洁、清理,并喷洒除臭剂清除覆盖臭气;在项目用房一层、地下层内各设置一套排风系统,对诊疗室、住院室及手术室等动物长时间停留的区域设置吸风口对臭气进行统一收集后汇集到通风管道中,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层排风口达标排放,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选择了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装隔声格栅、合理布局、距离衰减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北侧、南侧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置,严禁乱堆、乱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须集中收集,送专业处理机构处置,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 |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由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被患病动物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棉球、纱布废物、一次性使用后废弃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及污水消毒设施产生的沉淀物、吸收包裹动物粪尿的猫砂、拔下的牙齿、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动物血液、组织液等、医用针头、缝合线、解剖刀、手术刀、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化验产生的废试纸、废试剂盒等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医院死亡,则由顾客带走自行处置,本项目不提供动物尸体的存放与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9月25日修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市医疗废物贮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京环保固管字[2003]175号)及《**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年6月5日通过,2020年9月1日实施)、《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2009年12月)的相关规定。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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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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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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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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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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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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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