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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朋友、患者及家属:
****医保局、卫健委《关于规范综合诊查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预通知》(医保便笺〔2026〕—30号)要求,我院将于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统一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医保支付政策,旧有相关政策同步废止。为方便大家就医,现将核心便民政策梳理如下:
一、
执行时间
2026年5月30日零时起
二、
项目规范
综合诊查类、超声检查类、放射治疗类、精神治疗类、妇科类、眼科类、体被系统类、骨骼肌肉系统类、甲乳类和淋巴结清扫、心血管系 统类、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呼吸系统类、麻醉类、血液系统类、康复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终止相关文件中 “挂号费”等248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详见附件1),收费更清晰、透明、规范。
三、
收费原则
****政府最高限价执行,绝不超标准收费。
四、
困难群众优待
经民政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1.免收门诊诊查费
2.床位费减收20%
五、
医保支付更清晰
甲类、乙类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含生育险)支付,实际收费低于标准按实结算
六、
医用耗材规范
按省级过渡期非基本物耗清单执行,新增圈套器、鞘、封堵器等可收费耗材,项目更全、报销更顺。
七、
温馨提示:
1.我院将全面落实新政,确保就医流程顺畅、收费透明、报销及时。
2.就诊时如有价格、医保疑问,可咨询门诊导医、收费窗口或医保办。
政策咨询电话:0876-****075
****将持续以规范服务、合理收费、优质医保服务守护您的健康,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3.详情请点击附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查看。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