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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9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楼提质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1日 14:3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5日 14:3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十二、付款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金3%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前,供应商应提供合法等额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及相关结算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其违约,同时供应商应继续履行本项目约定义务。以上付款条件以财政资金到账的情况为前提,因政府财政审批流程导致付款迟延的,供应商应予以理解,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现修改为:
十二、付款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质保金3%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前,供应商应提供合法等额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及相关结算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其违约,同时供应商应继续履行本项目约定义务。
(二)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01日 14:30 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
2026年06月05日 14:30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莎
电话:0731-****4733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市**区湘府东路一段1001号
联系人:邓斐
邮编:410000
电话:0731-****6699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市**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庄美君、贺琪然、吴雨晨、孙祎
邮编:410000
电话:0731-****4733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