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1号店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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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1号店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05/29 14:28:06】

**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1号店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为了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经村两委会商议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将河洪村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1号店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县梅林街道河洪村人民公社1号店。

3、项目规模:

标的

位置

经营用途

租赁期限

招租底价

(元/年)

备注

1号

位****广场,具体位置详见分布图

文化服务

3年

18000

本场地用于文化服务使用,承租人须保证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公益性演出。

注:①以上的招租底价为第一年的租金底价,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

②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承租范围并认可承包标的物现状及承租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

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竞租。

三、报名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 2026年6月3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广场商务5号楼)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应该提供书面声明)

(2)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4、购买招租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标书代写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租人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标书代写

五、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承包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在承包合同终止后,招租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承包人,不足抵充的部分,承包人仍需补足。

六、中标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明标暗投的方式,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租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七、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的承租款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上浮2%,在周期起始日前一次性付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未付清承租款的,视作为违约,招标人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1、各种证照、费税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2、承包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3、在承包期内不得占道经营,服从市容管理人员的管理;

4、如经营期间发生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5、本场地用于文化服务使用,承租人须保证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公益性演出。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9:30 时标书代写

开标地址:**县****交易中心开标室826标书代写

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梅林街道河洪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梅林街道河洪村

联系人:干书记 联系电话: 137****84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商务5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1****7228


门户网站:05/29 1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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