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物资处置年度(2026年6月—2027年5月)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网上竞价”方式,按质优价宜、公平公**标原则选定中标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2.本招标书是本次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的投标行为需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参与竞价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补偿责任。
5.本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com/和隆道云网站https://www.****.com进行公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通过上述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有效送达。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处置招标
2.项目地点:**省**市经开区洛羊王家营
3.项目需求:废旧物资处置(详见招标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1.招标人本次招标为年度招标,执行期限为2026年6月—2027年5月。投标人一旦确定中标,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履行职责,不得有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履行职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生产经营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2)未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能力和资金实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物资处置按分类进行报价(含单价和总金额,不得缺项),以合计总金额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4.投标人报价为招标人仓库自提价格(含税)。中标后,自提过程中产生的整理、装卸、过磅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安全、环保责任:若中标,中标人现场回收处置废旧物资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如违反招标人规章制度,按相应条款规定进行处理。中标人在处置回收废旧物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保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安排人员不定时对废旧物资库进行清理,分类规范堆码到指定位置,做好存放现场清洁卫生,并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废旧物资的清理转运。如未及时转运影响到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200元/次从保证金中扣除。
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加急标书代写
8.中标合同签订时限:中标人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未签订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中标人违约。
9.结算期限:中标人在完成废旧物资转运出库及相关手续并收到发票后5日内付清货款,付款方式:****公司账户)。
四、投标保证金
1.投****公司基本户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并在2026年6月4日17时前缴纳到指定账号(缴纳时请备注“废旧物资处置投标保证金”,备注信息缺失导致保证金无法核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户名:****
纳税人识别号:915********734474E
开户行:****银行****公司**春融支行
账号:250********24550165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提交之前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 / 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参与招标人后续2年内的招标项目: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主动撤销投标文件的;加急标书代写
(2)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补充文件或隐瞒重要事实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的加价、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投标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其基本账户;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的,按第五条第4项执行)。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具体金额为2万元。
2.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前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部分由招标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作用: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若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中标人未及时转运库存废旧物资,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收到招标人整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整改的;
(2)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开具的发票后,超过规定付款时间5个工作日仍未付款;
(3)中标人处置废旧物资时未按照不同材料分类出库和转运,按照0.2万元/次进行扣款,超过3次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5.本项目不增设未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担保义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扣除、退还均按本招标文件及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六、合同履行期限
从2026年6月起至2027年5月止。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纸质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结构完整、要素齐全,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页面均加盖投标人鲜章,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盖章,缺一不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明确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附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加盖鲜章,需清晰显示付款账户、金额、备注信息);
(5)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非失信执行人证明: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系统生成的PDF报告(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 10 日内,加盖鲜章);加急标书代写
(6)报价单(详见招标附表,报价不得缺项,应含单价和合计金额,加盖鲜章);
(7)隆道云网站参与报价的账号信息明细,含用户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账号信息(加盖鲜章);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2.纸质文件递交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17时(逾期送达的,视为废标);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综合办,**省**市经开区洛羊街道王家营;
(3)密封要求:投标资料均须密封,密封袋上注明 “****公司废旧物资处置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XXXX】公司”,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拒收。
3.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871-****1451,邮箱:****@qq.com
业务联系人:涂光鹏 联系电话:0871-****0102
邮编:650501
八、网上竞价
1.平台注册与核验
投标人须提前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网站隆道云(www.****.com,客服电话:400-0118-000)进行注册,平台信息核验正常审核时效为 1 个工作日,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注册核验。
信息核验的操作路径为:登录账号进入工作台→右上角“用户中心” →登记核验→信息核验→提交资料(在最新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上手动加盖公章后,拍照或者扫描上传)。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不缴纳任何费用,隆道云网上免费注册、竞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自主选择隆道云平台其他收费项目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竞价时间:2026年6月8日14时至2026年6月8日15时。
3.竞价要求
(1)投标人在网上竞价时,请报单价(含税),在网上竞价的有效时间内,投标人可进行多次变动报价,但每次报价都应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2)投标人报价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或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3)最终招标人统计网上竞价结果时,以规定竞价时间内各投标人最后一轮报价为准。
4.并列报价处理规则
(1)若竞价结束后出现并列第一名为相同报价的,按时间优先原则,将先报出该价格的投标人视为本次竞价环节第一名;
(2)若出现并列第一名为同一时间报出相同报价的,招标人将组织排名并列第一的投标人进行第二轮网上竞价,第二轮竞价的初始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并列报价,未参与第二轮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九、评标、定标
1.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定标,按质优价格合理原则选定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合理报价,若其最终报价(总金额或者明细报价)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或者明显低于成本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废标情况
(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未签字 / 盖章的;
(3)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及证明材料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严重不符,或存在虚假信息的;
(5)未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或投标价格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6)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4.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签订合同
1.定标后,中标人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7日内签订合同,双方确认后执行。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人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在中标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禁止其参与招标人下一年度的所有招标项目;若因此给招标人生产经营工作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招标人依法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2)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价格变动、附加条件,或要求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4)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招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向中标人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若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监督与异议
1.本次招标活动接****监察室、招标办的全程监督,监督部门有权对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异议提出: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竞价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异议的,应在异议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异议应载明异议事项、事实依据、主张及投标人名称、联系电话、加盖鲜章,逾期提出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监督联系方式
(1****监察室:联系电话(0813-****517)
(2****招标办:联系电话(0813-****774)
4.异议处理:招标人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在3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以通讯或书面形式回复提出异议的投标人;核查过程中,招标人可暂停相关招标活动,待异议处理完毕后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