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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81MA8LJD7B45 | 建设单位法人:梅长林 |
| 陆园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园区兴民西路18号 |
| **** (**省****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1-C2641-涂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8.925556 纬度: 32.861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6 |
| 滁环〔2022〕4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81MA8LJD7B45001V |
| 2024-03-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 1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8LJD7B-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MA2T6E3E-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MA8P8N9Q-0,MA2TK8TE-7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1 |
| 2026-04-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372.html |
| 迁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高固份高效能油性涂料40000t/a、水性涂料20000t/a、合成树脂、固化剂和胶粘剂40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高固份高效能油性涂料40400t/a、水性涂料20000t/a、合成树脂、固化剂和胶粘剂42000t/a |
| 高固份高效能油性涂料增大1%,合成树脂、固化剂和胶粘剂增大5%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固份高效能油性涂料、水性涂料:投料、搅拌、调配、研磨、调漆、过滤、灌装;合成树脂、固化剂和胶粘剂:投料、反应、稀释、过滤、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高固份高效能油性涂料、水性涂料:投料、搅拌、调配、研磨、调漆、过滤、灌装;合成树脂、固化剂和胶粘剂:投料、反应、稀释、过滤、灌装 |
| 其中丙烯酸树脂及胶粘剂取消稀释工艺,未新增生产工艺。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丙烯酸树脂生产未设置稀释釜,以反应釜代替稀释釜的功能;胶粘剂生产未设置高位槽,有人工投料和带有称重模块的反应釜控制进料,未设置稀释釜,以反应釜代替稀释釜的功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 1、各生产车间(102#、104#、105#、106#、107#车间)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多级过滤器处理后,与车间其他低浓度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燃烧后,经高15m、内径1.4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107#树脂车间高浓度反应有机废气经2级冷凝回收后、与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水、酯化废水、废液一起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经1根高25m、内径0.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危废库封闭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4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污水处理站调质池、混凝沉淀池、氧化池、缺氧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一级水洗+除湿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6、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7、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废水: 洗釜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检测废****处理站溶气气浮+芬顿氧化工序(设计处理规模20m3/d);芬顿氧化工序出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处理站生化处理(设计处理规模60m3/d)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措施无变化 1、各生产车间(102#、104#、105#、106#、107#车间)投料粉尘经滤筒除尘+多级过滤器处理后,与车间其他低浓度有机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燃烧后,经高15m、内径1.4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107#树脂车间高浓度反应有机废气经2级冷凝回收后、与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水、酯化废水、废液一起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经1根高25m、内径0.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4、危废库封闭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4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5、污水处理站调质池、混凝沉淀池、氧化池、缺氧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一级水洗+除湿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6、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7、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措施无变化 洗釜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检测废****处理站溶气气浮+芬顿氧化工序(设计处理规模20m3/d);芬顿氧化工序出水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处理站生化处理(设计处理规模60m3/d)工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处理厂。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废原材料包装物和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网、废机油、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干燥剂、布袋收集的粉尘、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一个1500m3事故应急池和1个14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按要求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点建筑物完全拆除前,项目不得进行设备调试及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合理布局泵、风机等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已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废原材料包装物和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网、废机油、不合格产品、废干燥剂、布袋收集的粉尘、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已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建设一个1588.5m3事故池和1个1417.5m3初期雨水池; 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 生产车间及仓库按规范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器等。 企业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分局备案。 项目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的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现状环境防护距离无敏感建筑及敏感目标。 报告书中500m环境防护距离内西南及东南2户居民已拆迁。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8541 | 0 | 0 | 0 | 1.854 | 1.854 | |
| 0 | 1.224 | 9.271 | 0 | 0 | 1.224 | 1.224 | |
| 0 | 0.0065 | 0.742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48 | 0.25 | 0 | 0 | 0.148 | 0.148 | / |
| 0 | 2.751 | 7.702 | 0 | 0 | 2.751 | 2.751 | / |
| 0 | 0.218 | 0.735 | 0 | 0 | 0.218 | 0.218 | / |
| 0 | 1.936 | 15.905 | 0 | 0 | 1.936 | 1.936 | / |
| 1 |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溶气气浮+芬顿20m3/d,生化处理60m3/d) | 常规因子达到******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特征因子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1间接标准排入******处理厂 |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溶气气浮+芬顿20m3/d,生化处理60m3/d) | **鑫程****公司于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对项目厂区废水进行监测 |
| 1 | 各车间设置滤筒除尘+多级过滤器,合并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装置处理,排气筒DA001排放 | 目RCO燃烧装置非甲烷总烃、苯系物、MDI和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42.1-2024)表1、表2排放限值 | 各车间设置滤筒除尘+多级过滤器,合并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装置处理,排气筒DA001排放 | 2025年4月7日~4月8日**鑫程****公司对DA001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乙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2026年4月20日及5月10日******公司对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进行监测。 | |
| 2 | 107#树脂车间高浓度反应有机废气经2级冷凝回收后、与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水、酯化废水、废液一起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经1根高25m、内径0.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焚烧炉装置颗粒物、SO2和NOx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6中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酸丁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107#树脂车间高浓度反应有机废气经2级冷凝回收后、与设备清洗废气、真空泵废水、酯化废水、废液一起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烟气经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后,经1根高25m、内径0.6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公司对废气进行监测,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公司对废气中氮氧化物进行补测 | |
| 3 | 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42.1-2024)表1、表2排放限值 | 储罐区呼吸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7日~4月8日******公司对该废气进行监测 | |
| 4 | 危废库封闭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4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42.1-2024)表1、表2排放限值 | 危废库封闭收集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4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公司对该废气进行监测 | |
| 5 | 污水处理站调质池、混凝沉淀池、氧化池、缺氧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一级水洗+除湿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42.1-2024)表1中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 污水处理站调质池、混凝沉淀池、氧化池、缺氧池、污泥池进行加盖封闭收集的废气,一级水洗+除湿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16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公司对该废气进行监测 | |
| 6 |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 **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DB34/4842.1-2024)表1中排放限值 | 实验室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公司对该废气进行监测 | |
| 7 |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3有关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按照《**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滁大气办[2019]19号文)的要求 |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 2025年4月7日~4月8日******公司对该废气进行监测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2025年4月9日~4月10日******公司对昼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公司对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罐区、生产车间及仓库、危废仓库按重点防渗;循环水站、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机修间、中央控制室、锅炉房、循环水及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及动力站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 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站、罐区、生产车间及仓库、危废仓库按重点防渗;循环水站、循环水池、消防水池、机修间、中央控制室、锅炉房、循环水及消防泵房、变配电室及动力站一般防渗;其他区域简单防渗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废原材料包装物和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网、废机油、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废干燥剂、布袋收集的粉尘、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处置。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滤渣、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废原材料包装物和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网、废机油、不合格产品、废干燥剂、布袋收集的粉尘、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 1 | 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一个1500m3事故应急池和1个14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按要求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器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已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建设一个1588.5m3事故池和1个1417.5m3初期雨水池; 生产车间、仓库、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危废暂存间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 生产车间及仓库按规范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报警器等。 企业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取****分局备案。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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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扬尘治理,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工程。 根据施工监理报告,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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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环境防护距离内敏感点建筑物完全拆除前,项目不得进行设备调试及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的5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现状环境防护距离无敏感建筑及敏感目标。 报告书中500m环境防护距离内西南及东南2户居民已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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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