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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改革局
萧发改投资〔2026〕165号
**市会展****公司:
报来要求建设项目的请示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6〕30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萧发改投资〔2026〕157号调整项目资金来源,现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研究,同意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起点位于北侧道路(桩号为N0+260),终点至保税大道(桩号为N0+877.457),道路长618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安设施及智能交通、照明、绿化、随路管沟等工程。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标准横断面布置为4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3.7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0.5米(双黄线)+3.5米(机动车道)+3.75米(机动车道)+3.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30米,双向4车道。
二、投资概算
项目计划投资13789万元(经概算审核:概〔2026〕032号),其中:前期费9912万元,**工程费用2782万元,其他费用438万元,不可预见费657万元。
三、项目用地
该项目用地28.41186亩。
四、资金来源
****管委会统筹。
五、海绵城市
根据《**市空港区块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和《**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试行)》(杭建设发[2020]116号),该项目按照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1.8%、SS综合去除率67%、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68来管控。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工程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其它
本项目应做好建筑垃圾**化利用产品应用工作。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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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