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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水仙大街168号中骏蓝湾香郡二期10幢301-303室 | 2,044,920.21元 | 99.04 |
采购包1(**县土地综合整治及农业规模提升一期工程-****农场202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土地开发项目 | **县土地综合整治及农业规模提升一期工程-****农场202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具体采购范围及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设计报告及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若有)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 | 项 | 孙丽丽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号:闽235********50855 | 2,044,920.21 |
| 采购人代表: | 陈鸿毅 |
| 评审专家: | 刘建顺 、 庄文源 、 潘晓红 、 邓惠森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规定标准计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工程类(0,100]万 元,1% (100,500]万元 0.7%,双方约定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8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2****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帐号:806********2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土地综合整治及农业规模提升一期工程-****农场2025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1.3851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
2、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未成交供应商自身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告知函。
名称:****
地址:**省**市**县马坪镇鸿源大街216号
联系方式:158****090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绿欧洲城21栋1201
联系方式:0596-****2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恒郑晓芳
电话:059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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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