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邕北灌区工程**管标修改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邕北灌区工程**管标(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关于招标文件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6.1.1(4)作如下修改:
(1)“DQ—当期价格”修改为:DQ—当期价格,指调价周期(即连续6个月)内公布的6个月份(或全部期刊)的材料指导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水泥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县)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其余材料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分高、中、低位价的,以中位价为准。调价周期内某月份或某期指导价格缺失材料指导价格的,以有指导价格的月份计算算术平均值。最后一个调价周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市没有信息价的,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ZD—基准价格”修改为:ZD—基准价格,水泥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县)2026年第1期(下半月刊)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其余材料价格以《**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6年第2期(上半月刊)中公布的材料除税信息价为准。
2.补充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生成的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和图纸已上传至**公共**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4.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6月11日08时30分,现修改为2026年06月15日08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5.根据本次补充修改内容,已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中生成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二、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长虹路88号C4电子商务综合楼24楼
联系人:吴工、卢彩云
电话:0771-****920
E-mai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14层
联系人:陈燕玲、张筱虹
电话:180****7900
E-mail:****@jocite.com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110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5月29日
附件:[****001001]****市邕北灌区工程**管标.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