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2025年灾毁耕地修复项目(汶山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化县****2025年灾毁耕地修复项目(汶山村)工程
中选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2025年灾毁耕地修复项目(汶山村)工程
选择时间:2026年5月29日10:00时
选择地点:**县**** 预算价:99072 元
递交响应文件数:28 份 否决响应文件数: 0 份
根据该工程随机选择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选候选人
| 中选候选人 | 中选下浮率(%) | 中选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 **** | 11.67% | 88168.62 | 20 | 符合公选文件要求 |
二、中选候选人资格业绩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一中选候选人)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 姓名 | 黄亮 | / | / | / | / | / | / | / |
| 证书及证号 | 浙233********10230 | / | / | / | / | / | / | / |
四、被否决的公选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 单位名称 | 原因 |
| / | /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 日。响应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选择人提出。选择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选择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选择人:**县****汶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监管部门:**县****纪委
地址:**县****汶山村 监督投诉电话:0570-****869
邮编:324300
联系人:吾先生 电话:135****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