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农村自建房用地需求测绘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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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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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农村自建房用地需求测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县农村自建房用地需求测绘项目 **** **省**市**县宁西路与李夹空交叉口往西300米 585,000.00 评审总得分:97.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县农村自建房用地需求测绘项目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1年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冯生祥、黄浩馨(采购人代表)、刘江(组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收费金额:10,2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环**路104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5****1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3号楼3楼A304
联系人:潘东东、周瑞
联系方式:0371-****7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东东、周瑞
联系方式:0371-****7368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9
中标通知
潢川县农业农村局潢川县农村自建房用地需求测绘项目-成交公告
当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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