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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改革局
萧发改投资〔2026〕149号
****开发区****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耕文路(机场城市大道至利华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4〕46 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将项目批复调整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交通路网结构,提高区域内部交通便利性和通达性,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北起机场城市大道,南至利华路,全长由约633米调整为590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线、附属、场地平整、绿化等工程。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道路宽32米,双向由4-5车道调整为4车道。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
本项目位于宁围街道,拟占用土地由29.2095亩(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0418号)调整为30.483亩(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92025XS****530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由5900万元调整为6900万元,同时,资金由自筹解决调****开发区管委会统筹。
五、招标投标
根据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海绵城市、无障碍设施、节水型社会等相关要求,对起、终点位置与前后路段做好衔接,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本项目应做好建筑垃圾**化利用产品应用工作。
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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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