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国道G240与凤凰大道连接线(凤凰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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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项目)
2026-05-29 14:52:43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台水许准[2026]36号

项目名称

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项目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你单位报来《台****管理中心关于申请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国道G240与**大道连接线(**大道西延线)二期工程项目位于位于**市台城街道,呈东西走向,东侧起点顺接现状**大道西延线一期终点与国道G240台海路交叉口,****武装部训练场北侧、鹅翼村、槐湖村等,沿线穿过耕地及鱼塘,与省道S534线(台沙路)平交,上跨桂水河,终点与**国道240T型交叉。项目**道路全长1.911km,改造长度约0.260km,全线设桥梁1座、涵洞9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附属工程、改路改沟工程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3.4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8.3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5.11公顷。项目挖方总量68.11万立方米,填方总量58.63万立方米;借方总量3.77万立方米;弃方总量13.2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8290.5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524.55万元。工程2026年9月开工,预计2028年4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4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该项目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面积为234610平方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23461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0766元。

(六)本决定书有效期3年。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自**税务推送缴费信息后,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请项目法人务必切实履行好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三)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建设项目的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四)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请按照《**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三条“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审查机构在审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应当同时审查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内容并征求****机关的意见。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或者不符**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主体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不予批准。”的有关规定,做好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关水土保持工程的审查、审批工作。

(五)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六)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

(七)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请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八)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产使用的,其水土保持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对于“未验先投”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理。

(十)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管理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0781MB2E01309C

法人代表姓名

赵德伦

许可决**期

2026年5月27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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