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电子信息支柱产业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根据《关于更加精准有效集聚人才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办发〔2025〕2号)和《**市电子信息产业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厦委人才办〔202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包含“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和“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进行评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
(一)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1)申报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3)在职在岗,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主要工作地在**并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才所在企业依法纳税,无严重违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
(4)人才所在企业属于《**市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平板显示、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领域(具体详见附件1,****发改委有最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出台,参照最新目录执行)。
(5)人才所在企业3年内持续有研发投入。
(二)申报对象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1.A类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导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获得过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等同类或以上荣誉,或作为主导者取得的专利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金奖。
(3)近5年主导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国家标准制定,或被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4)担任过平板显示、集成****实验室、****中心****研发部门的主任、副主任。
(5)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等子行业大陆或**前20大公司担任过董事会成员、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其他相应及以上职务且累计工作3年以上者。****公司排名的,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协会、****协会发布的最新年度排名;****研发部门或主营业务部门为准。)
(6)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中心、****中心、绿色工厂等获得国家级荣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获国家级科技奖项企业、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入选国家专门政策清单企业等担任副总以上或重要技术岗位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以上。
2.B类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获得过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等同类或以上荣誉,或作为主导者取得的专利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银奖。
(3)近5年参与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国家标准制定;或被任****委员会成员。
(4)担任过平板显示、集成****实验室、****中心****研发部门的重要技术负责人。
(5)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等子行业大陆或**前20大公司担任过一级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及以上职务且累计工作3年以上者。****公司排名的,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协会、****协会发布的最新年度排名;****研发部门或主营业务部门为准。)
(6)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中心、****中心、绿色工厂等获得国家级荣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获国家级科技奖项企业、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入选国家专门政策清单企业等担任副总以上或重要技术岗位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
3.C类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牵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重大专项项目(任务)。
(2)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市级(含)以上科技奖项,或作为主导者取得的专利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3)近5年参与过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领域行业标准制定或****委员会成员。
(4)担任过平板显示、集成电****中心****研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5)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IDM)、封装测试、装备、材料等子行业大陆或**前20大公司担任过二级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及以上职务且累计工作3年以上者。****公司排名的,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协会、****协会发布的最新年度排名;****研发部门或主营业务部门为准。)
(6)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中心、****中心、绿色工厂等获得国家级荣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获国家级科技奖项企业、国家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入选国家专门政策清单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或重要技术岗位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以上。
二、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
(一)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1)申报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涉黑涉恶行为。
(3)在职在岗,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少于5年,主要工作地在**并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才所在企业依法纳税,无严重违法行为,非严重失信主体。
(4)人才所在企业属于《**市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具体详见附件2,****发改委有最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出台,参照最新目录执行)。
(二)申报对象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1.A类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主导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者获得IEEE Fellow奖项。
(2)获得过软件领域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一等奖第1完成人等同类或以上荣誉,或获得图灵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
(3)近5年主导过软件领域国家标准制定,或被任命为软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4)担任过****实验室、****中心****研发部门的主任、副主任。
(5)参与软件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前百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指数前百家企业、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优胜单位、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企业、****基金会白金或A类捐赠人、近2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2000万元以上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30%以上的企业等担任创始人或核心持股人员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以上。
2.B类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软件领域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获得过软件领域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等同类或以上荣誉。
(3)近5年参与过软件领域国家标准制定,或被任命为软件****委员会成员。
(4)担任过****实验室、****中心****研发部门的重要技术负责人。
(5)在参与软件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或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前百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指数前百家企业、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优胜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心企业、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企业、****基金会黄金或B类捐赠人、近2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以上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以上企业等担任副总以上或重要技术岗位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
3.C类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牵头承担过市级(含)以上软件领域重大专项项目(任务)。
(2)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软件领域科技奖项。
(3)近5年参与过软件领域行业标准制定或被任命为****委员会成员。
(4)担任过软****中心****研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5)在参与软件领域国家重大专项等项目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或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指数前百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指数前百家企业、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优胜单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心企业、获得省级科技奖项企业、承担**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A档项目、**省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前50家企业、****基金会**或 C 类捐赠人、近2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800万元以上企业、近2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20%以上企业等担任中层以上或重要技术岗位超过1年,上一年度税前薪酬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以上。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申报企业于5月29日—6月30日期间,使****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政策项目—人才建设”,选择“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A类、B类、C类)、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A类、B类、C类)“进行申报,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如没有法人账号,需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i**认证时间需2—3天,请提**行相关操作)。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初审通过后,企业可在系统下载“申请表”盖章后上传,同时打印“申请表”纸质与其它证明材料一起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按附件3顺序),一式一份,于7月15日前报送受理部门。
技术服务电话:181****3065
四、评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市工信局公开发布申报公告。
(二)单位申报。申报人及用人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用****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提供推荐人选公示的相关情况。
(三)评审核查。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进行信用、涉黑涉恶等核查,研究确定拟入选人才名单。
(四)公示确定。****工信局官方网站对拟入选人才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入选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工信局对外发布。
五、人才支持
对入选电子信息产业人才给予分层次补助,属近三年内新引进(2023年1月1日后引进来厦)的,再给予一定额度**补贴,评选人数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择优确定。
六、相关事项
(一)人才对应申报级别提交相应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二)如为三年内来厦从业的引进人才,请提供在**初次纳税记录或缴纳医社保记录;
(三)企业每年通过重点企业条款推荐的申报人数为在册员工数的1%向上取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人;
(四)人才自获评起纳入管理,管理期为三年,期内离职的,剩余补助资金不再发放,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也将终止其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
受理部门:市工信局电子处
受理地址:**区**北路61号东楼606室
咨询电话:0592-****811
(二)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
受理窗口:****协会
窗口地址:**区观日路33号307室
咨询电话:0592-****038,****048
附件:1.**市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
2.**市重点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
3-1.电子信息制造业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3-2.软件信息产业(人工智能产业)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4.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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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