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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503040 | 建设单位法人:李文轩 |
| 姜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昌华路198号 |
| 空港装备产能升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99-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昌华路198号 |
| 经度:122.005720 纬度: 37.4815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31 |
| 威环审书〔2025〕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5030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503040 | 验收监测单位:绿水******公司 |
| ****0700MADXYXKR43 | 竣工时间:2026-02-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0546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空港基础装备480台;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空港基础装备480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机加工、焊接、除油、抛丸、喷漆/打腻子、组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机加工、焊接、除油、抛丸、喷漆/打腻子、组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无废水直接排放口,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通过厂区西北角的污水总排放口输送至******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属于间接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中,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工序、CO助燃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腻子打磨产生的颗粒物、VOCs分别经“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处理通过2根15m高DA002、DA006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放;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9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在设备采购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部,生产阶段车间门窗关闭。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无废水直接排放口,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通过厂区西北角的污水总排放口输送至******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属于间接排放。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工序、CO助燃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放;1#腻子打磨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2排放;2#腻子打磨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处理通过1根15m高DA006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7排放;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9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10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项目在设备采购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部,生产阶段车间门窗关闭。 |
| 1#腻子打磨废气处理措施由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升级为滤筒除尘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3 | 0.091 | 0.441 | 0.18 | 0 | 0.441 | -0.089 | |
| 1.869 | 0.045 | 1.556 | 0.358 | 0 | 1.556 | -0.313 | |
| 0.15 | 0.005 | 0.125 | 0.03 | 0 | 0.125 | -0.02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22 | 0 | 0.089 | 0.01 | 0 | 0.012 | -0.01 | / |
| 0.196 | 0 | 0.334 | 0.052 | 0 | 0.144 | -0.052 | / |
| 0.065 | 0.349 | 0.395 | 0.025 | 0 | 0.389 | 0.324 | / |
| 9.92 | 0.878 | 4.427 | 8.054 | 0 | 2.744 | -7.176 | / |
| 1 | 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8978- 1996) | 隔油池 | 项目厂区排水水质指标中,pH范围在7.4-7.6之间,其余主要污染因子两日最大值分别为CODCr 340mg/L、悬浮物125mg/L、氨氮21.2mg/L、总磷0.90mg/L、石油类1.27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B 等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含修改单)》(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 1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6.5mg/m3、0.42kg/h,VOCs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8mg/m3、1.8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表2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对应的标准限值(二甲苯15mg/m3、0.8kg/h,VOCs70mg/m3、2.4kg/h)。SO2、NOX均未检出,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烟气黑度<1级,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 | |
| 2 | 滤筒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滤筒除尘器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0mg/m3、0.039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 | |
| 3 | 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干式过滤装置(过滤棉)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7mg/m3、0.052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 | |
| 4 | 布袋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5mg/m3、0.100kg/h,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3.5kg/h)。 | |
| 5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检测期间DA009 VOCs最高排放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63mg/m3、0.03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重点行业排放要求(VOCs:60mg/m3、3.0kg/h)。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在设备采购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且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部,生产阶段门窗关闭,厂内建筑起到隔声作用。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测定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贮存和综合利用工作。 一般固体废物。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零部件及锂电池收集后由厂家回收;金属边角料、工件表面氧化皮、废砂轮、收集粉尘、废钢丸、焊渣、废石英砂、废砂纸、废布袋、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综合利用,委托的综合利用单位应具备利用处置资质和能力,处置资质和能力应满足处置需求且具备生产条件。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含油金属屑、废油泥、废矿物油、废切削液、废漆渣、聚脲渣、废过滤棉、废油桶、废稀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管控工作要求,按照 “应焚烧、尽焚烧,可焚烧、不填埋”的原则,委外处置时选择利用、焚烧等处置方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高标准做好防渗、防泄漏等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立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砂轮、焊渣、废钢丸、废石英砂、工件表面氧化皮、废砂纸、不合格零部件及锂电池、收集粉(烟)尘、废布袋、废包装等,均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或由厂家回收利用。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油金属屑及废油泥、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漆桶、废漆渣、聚脲渣、废过滤棉、废油桶、废稀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泥)等。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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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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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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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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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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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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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