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2万吨/年彩色钢板连续生产线及30万吨/年热镀铝锌硅钢板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12万吨/年彩色钢板连续生产线及30万吨/年热镀铝锌硅钢板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镇七甲村村东80米三、
建设单位:****
四、建设内容:********公司发展,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条12万吨/年彩色钢板连续生产线,配套有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等五个部分。
五、验收范围:****1条12万吨/年彩色钢板连续生产线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废水场内经车间除铬设施处理后排入**省博****公司****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处理站达标排放。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脱脂碱雾、钝化铬酸雾、初涂烘干度气、精涂烘干废气、初涂废气、精涂废气。
1、脱脂碱雾
彩涂生产线脱脂过程产生碱雾,主要污染物为碱雾(NaOH),脱脂槽上方设置集气罩,脱脂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钝化铬酸雾
彩涂生产线钝化过程产生铬酸雾,主要污染物为铬酸雾(NaOH),钝化槽上方设置集气罩,钝化铬酸雾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初涂烘干废气、精涂烘干废气、初涂废气、精涂废气
本项目固化炉内烘干有机废气经炉内引风管道收集至焚烧炉高温燃烧处理,经燃烧处理。本项目在初涂和精涂工序,均采用有机涂料处理,在生产等工序中会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类。初涂工序和精涂工序均进行密封初涂固化炉和精涂固化炉进出口端也包裹在内,留有带钢进出口。初涂工序、和精涂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和固化炉进出口端逸散的度气经密闭间引风设施收集进入焚烧炉高温燃烧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项目增设装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线,噪声源强在50dB(A)左右。采取的噪声污染源的治理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解包废料,带头带尾废料,不合格产品,分切废料;职工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钝化液、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和抹布、废矿物油、漆渣。其中解包废料,带头带尾废料,不合格产品,分切废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体废物包括钝废钝化液、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和抹布、废矿物油、漆渣,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设置规范,储存能力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污染控制措施,根据检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亦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