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福田生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福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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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集团****公司****公司

项目名称

****基地

污泥脱水车间

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

和民生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市**区

****改革局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市**区梅林街道办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0.1022

使用林地期限

24个月

采伐株数

51

优势树种

速生相思及

阔叶混交林

使用林地和

采伐林木位置

福****社区梅观路8-6****填埋场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7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 gov.cn/ft/

(二)实地公示

1.******局**管理局

地址:**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首层

2.******办事处

地址:**区梅华路124号楼

3.****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现场

地址:福****社区梅观路8-6****填埋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收件人:韩工;联系电话:0755-****7886;并在信封上注明“****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tglj@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基地污泥脱水车间边坡治理工程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局**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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