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 ****幼儿园安防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幼儿园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3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195505.00 (元) ; 第二名:****研究院****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240560.00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采购机构于2026.5.22日组织了本项目第一次评审,评审结果为: 第一名:**** 第二名:******公司 第三名:**千百视****公司 采购机构于第一次评审结束后发现: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产品为同品牌,且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根据采购文件29.2,多家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报价文件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报价供应商计算。****委员会对此条有不同理解,在评审时未对上述同品牌供应商进行认定。因此采购机构于2026.5.27****委员会开展复审。 ****委员会复审,5家供应商(****、**省****公司、******公司、******公司、**千百视****公司)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超过各自报价50%,根据采购文件29.2多家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报价文件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报价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报价供应商计算。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的所有报价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选取****参与后续评审。 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经过同品牌认定后,********研究院****公司进入后续评审。根据采购文件39.1,报价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500万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报价供应商响应的项目,评审委员会认为询价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由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按照原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继续组织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最低价法评审要求,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研究院****公司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195505.00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0317/193****3329 地 址:**省 **市 八、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0318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371-****0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