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4777
联系电话:022-****4753
通讯地址:**区**道389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 年产汽车内外饰件20万套项目 | **** | ********工业园富雅路4号 | 五洲绿源(天****公司 |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于********工业园富雅路4号的自有厂房建设“年产汽车内外饰件20万套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注塑机、粉碎机、火焰处理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以PP、ABS、PC/ABS等颗粒和天然气为原料,年产汽车内外饰件20万套。 | (1)废气:项目注塑、火焰处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密闭设备收集,上述废气均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冷却循环水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冷却循环水排水汇合依托厂****园区污水管网。根据报告表结论,废水总排放口处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最终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粉碎机、空压机和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室内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室外风机采用基础减振、软连接、加隔声罩等降噪措施。经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棉纱、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铁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料、废布袋、除尘灰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回收部门,其余交由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生****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