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后复工工作的通知2026-05-29

审批
重庆-重庆-巫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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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29

**住建发〔2026〕61号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连日来,我县遭遇一轮连续强降雨天气,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县域内房屋市政工程进入停工度汛状态。当前,强降雨天气有所缓和,****县委、县政****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各地复工期间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带病复工”,切实保障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安全,按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后复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复工原则

各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连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结束后,施工安全风险的复杂性、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把复工安全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抓实抓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雨后安全巡查、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逐项复核人员、设备、现场防护、应急保障等复工条件,从严把好复工安全关口,坚决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复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

二、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一)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牵头统筹复工工作,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通知》“八个必须”责任要求,组织隐患排查、人员培训、方案编制;监理单位全程监督复工条件核查,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旁站监理,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项目,坚决下达停工指令。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县住房城乡建委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开展复工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复工方案、人员到岗、隐患整改、培训教育、应急保障等情况;对未落实复工要求、擅自复工的项目,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于复工工作存在困难的项目和企业,我委将主动靠前提供技术帮扶,指导项目解决复工安全难题。

(三)健全长效防控机制。各参建单位要以此次复工为契机,完善极端天气安全防控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强化雨情、水情预警响应,遇极端天气立即停工撤人,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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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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