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银行**支行宾西镇**大道308号房产出租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6-01 | 挂牌截止日期 | 以网站显示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以1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延期至2027年2月24日。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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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42400.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2-25 | |||||||||||||||||||||||||||||||||||||||||||||
| 评估机构 | **兴华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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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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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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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银行****委员会项目审批通知书(哈银财审[2026]5-3)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特别 |
1、本次出租房产租金内涵为承租方承担物业费、取暖费; 2、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02月08日,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产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估价机构未实地测量;房产为混合结构1-3层(总4层),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无他项权利限制; 3、房屋租金每年根据市场行情调整,调整幅度参照**宾西镇同类商服市场租**平协商确定;承租方自行承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等费用,按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缴纳;房屋使用仅限合法商服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高污染等经营活动; 4、承租方如需装修改造,需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方案并经审核同意,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不可移动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应妥善使用并维护房产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赔偿;租赁期间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产; 6、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7、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标的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8、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9、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10、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因设计用途(证载用途)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及证照的,出租方和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所交纳的标的租金不予退还。 11、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3、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14、本次挂牌为降价后重新挂牌。 |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1个月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标的交割 | 1、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在租赁期限内,房屋产生物业费、取暖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按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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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发至承租方手机内的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可在会员注册账号中查询)分别将租金及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另行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押金,租赁期满无违约无息退还,该笔押金不包括在承租价格中,如承租方未发生各种欠费、未对出租标的造成损坏,未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等现象,该笔押金在租赁期满后,由出租方退还承租方。 3、交易机构在出租标的交割完毕和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出租方。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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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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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60000.00元,截至时间2026-06-1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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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6-01 09:00:00-以网站显示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300 |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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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附件:交易须知.doc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郝女士 高女士 |
| 咨询电话 | 0451-****4165 0451-****4184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省**市**区世茂大道66号中俄金融大厦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投诉举报电话 | 0451-****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