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一)商务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 一、招标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区西浦路路灯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建设地点 **市**区 |
| 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区西浦路,南起**区与**高新区交接界,北至北环城路,路线全长7550m。该路段现状无照明设施,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通行安全,对该段增设照明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日期 2026年05月29日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 |
| 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汇总表 |
| 投标人名称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
| A 97.572 |
| B 95.356 |
| C 97.988 |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81.8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90日历天
**四海易通****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783.73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90日历天
**市泰昌机电****公司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537.22 /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90日历天
(二)业绩情况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S103 济枣线**红符路口南至****界段旅游公路项目路灯照明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四海易通****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泰昌机电****公司 **区嘉里路(北环城路—益海路)路灯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三)项目班子成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注册证书编号
1 袁正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鲁237********22254鲁**B(2023)****100
2 高凯 项目技术负责人 **省高级职称证书 鲁200********1457
3 李振 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鲁**C3(2017)****675
投标人名称 **四海易通****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注册证书编号
1 陶毯毯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鲁237********05043鲁**B(2019)****214
2 杜志正 项目技术负责人 **省中级职称证书 鲁250********1070
3 田芮 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鲁**C3(2020)****578
投标人名称 **市泰昌机电****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证书名称及级别 注册证书编号
1 王哲贤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鲁137********02337鲁**B(2013)****430
2 马洪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省中级职称证书 鲁190********0413
3 于 峰 专职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鲁**C3(2009)****039
四、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原因 依据
1 / / /
五、评标情况
****委员会为**省建设工程综合专家库随机抽取的4名专家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服务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09:10至2026年05月29日11:00,其中2名专家和1名招标人代表在济****服务中心****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潍****服务中心****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六、公示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评定分离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专业评审,择优推荐符合项目要求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招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因素及定标程序独立开展定标工作,最终确定中标人。
七、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3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答复期限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151****8786
九、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异议答复、投诉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投诉需明确请求及必要证明材料。
****管理局 0537-****824